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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拍裙底罪脫 前警員覆核革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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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遭警隊革職的前警員上周五(2日)親自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革職決定不成比例及違反程序公義,推翻革職決定。翻查資料,與申請人同名的男警涉2017年旺角港鐵站偷拍裙底案,審訊後裁定有違公德罪名不成立。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英裕泰;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長周一鳴。入稟狀稱,申請人要求撤銷警務處長2025年10月6日就其紀律聆訊做出的革職決定,並要求法庭宣告紀律聆訊嚴重違反程序公義及自然公義原則,對申請人之法律權益造成無法修補的實質損害,法律上屬不合法。

根據入稟狀,申請人認為紀律處分的刑罰明顯不成比例,超出合理決策者在相關情况下可做出的判斷範圍。申請人冀法庭宣告紀律處分在法律上不合理,並追討訟費。

翻查資料,休班警員英裕泰被指2017年在旺角港鐵站扶手電梯上重複伸腳向前,偷拍一名女子裙底,被捕後被發現其波鞋有迷你攝錄機,經審訊裁定有違公德罪名不成立。裁判官稱該休班警不誠實,但警方於涉案攝錄機找不到偷拍片段,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無罪。

【案件編號:HCAL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