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藝術這遊戲,怎麼玩? 馮美華:生存才能創作
【明報專訊】親愛的讀者,新年快樂!過去的52個星期,與這一疊藍色共同走過的日子,你過得好不好?
地球的那一邊,愛爾蘭的藝術家們大概很開心。愛爾蘭政府早前宣布「藝術家基本收入計劃」(Basic Income for Artists Program)於2026年起變成永久政策。計劃自2022年試行,來自視覺藝術、戲劇、文學、音樂、電影等不同領域的藝術工作者(art labour)可向政府提交申請,獲批者可獲得每周325歐元(約2970港元)的資助。過去的3年中,有約2000名藝術工作者受到資助,成為永久政策後,獲資助人數有機會擴大。
地球的這一邊,藝術工作者馮美華(May)看見新聞,心中一半歡喜一半憂,「香港的art labour,保險都冇人幫佢哋買,去到醫院都唔知點算」。上個月,May去了PMQ的「當代印藝」看香港版畫工作室年度籌款展覽,目光被藝術家李寧的作品吸引。4幅參展作品都是黑白兩色,李寧用最近製作的凹版畫拼貼而成。最大的那幅Where to Begin,畫面中心的人下半身完整,上半身卻是朦朧與混亂交織出的「一嚿嘢」。May說這幅超現實的寫實作品令她「生理上有啲驚」,畫中人的大腦被各種物體包裹,或是隱喻思想被很多事纏繞;空曠的世界沒有光也沒有顏色,「好似好荒謬」。
May說,李寧的作品中常常透着「不喧嘩的不安」,就算是令人恐懼,也是種「好cold的fear」。版畫家之外,李寧亦是紋身師,May猜想兩種創作間或許存在互文,「會不會紋身工作幫到他創作版畫?」May觀察,在技術上,「紋身的線條好幼細,這些經驗可以轉移到版畫中」,於是李寧的版畫充滿力量之餘又見細節精美;內容上,紋身師面對不同客人、不同想法,「需要好多想像力,又要畫得靚」,或許啟發到李寧的作品次次展覽都有不同嘗試、不同驚喜。
紋身師與藝術家,兩種身分還有哪些相似?答案是他們都要「對客」,顧客是客,收藏家也是客。May在看展時發現李寧的4幅作品中有3幅都已售出,展覽中的其他當代版畫不少也已有人收購,她不禁感歎:「Making art can be, if not is, a business. 這樣,art maker可以生活得好少少。」她說,現在的香港藝術家多、畫廊也多,藝術已經變成一種生意——藝術家搞創作;畫廊接洽藝術家也接洽收藏家,是這盤生意中的重要推手;收藏家或博物館購入作品,令畫廊得以繼續經營,藝術家得以繼續創作,如此循環,「我不覺得這是一件壞事」。
藝術若是一門生意,藝術家的創作又是否還純粹?May說,不同藝術家有不同路徑,「有的滿足社會需要、有的比較fine art、有的另類、有的完全不理市場自己搞。我沒有價值取向,不覺得怎樣衰怎樣好,去到美術館被更多人見到當然好,去到普通人家中、牆上多了幅畫也很好,不同的東西去到不同人手上,也是一件好事」。因此,或許有藝術家為迎合藏家口味而調整創作風格,或是畫廊根據藏家喜好篩選藝術家,這些行為無可厚非。但也有畫廊在不干涉創作的情况下,為藝術家尋找合適藏家——記錄歷史的作品送去博物館,精美獨特的作品交予市場,「是商業行為,但跳出純粹為賺錢(的框架),care about art」,更是兩全其美。
新一年到來,藝術這場遊戲,能不能再多一個玩家?愛爾蘭有政府推出的「藝術家基本收入計劃」,為藝術家解決生活之憂;在法國,亦有針對藝術家的社會保障制度「間歇性藝術工作者制度」(régime des salariés intermittents du spectacle),藝術家可以在無工作期間獲得失業救濟金。「有了這些支持,藝術生態可以更蓬勃。藝術家不必擔心有沒有畫廊、賣不賣得出去,可以更加專心、更加個人地創作。」May說,藝術也是種勞動,「art labour」在香港已經說了十幾年,但似乎仍然「冇乜分量,得幾個人在推」。然而,「art labour,要生存到才能創作。說極端些,沒有藝術家,就沒有創作、沒有作品、沒有藝術」。
(美藝客廳‧五十七)
「客席策展人」簡介
馮美華(May Fung),跨界別文化工作者,電影製作人、錄像藝術家及視覺藝術家、藝術教育家,自1980年代起積極從事獨立短片、錄像、錄像裝置和劇場等藝術創作;「艺鵠」ACO的創辦人、「Videotage錄映太奇」創辦人之一。
文:王梓萌
編輯:謝秋瑜
IG:@fridaymingpao
[開眼 文化特別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