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違泊車主友人圖跪警求勿拖車 「牛肉乾」加費首日 柯士甸路有車收5張告票
【明報專訊】違例泊車定額罰款(俗稱「牛肉乾」)昨日起由320元加至400元。警方昨在尖沙嘴柯士甸路一帶執法,據記者觀察,約兩小時內至少近10輛私家車被「抄牌」,其中一輛疑泊通宵,由早上到下午被連抄5張告票。警方至下午2時許以阻街為由拖走3輛被抄牌的車,其中一輛車的車主雖趕及拖車前返回現場,惟因曾飲酒被警員禁上車駛走。其間車主女友人一度求饒,稱「新年流流,阿sir(警員)畀次機會啊」,遭警員拒絕,私家車最終被拖走。
記者昨午1時半起在有多間酒吧及食肆的尖沙嘴柯士甸路及金巴利道一帶觀察,沿路泊滿私家車,部分泊在咪表位但無及時續表,部分泊路邊。現場有警員執法,記者所見,沿路至少10輛車由中午至下午2時期間被抄牌。有警員向記者表示,留意到不少市民前晚在尖沙嘴附近倒數慶祝跨年後,將車泊路邊過夜,至翌日下午仍未駛走,故採取執法行動。其中一輛車疑在食肆外路邊通宵停泊,累計被發5張「牛肉乾」,首張昨早10時許發出。
觀察兩小時 10車被抄牌
車主有酒氣 警:拖車因泊位阻街
至下午2時許,警方陸續拖走3輛已被抄牌的車,包括上述被抄5張告票私家車,一輛泊在附近一間中學門口、被抄一張告票七人車,以及一輛同泊路邊、被抄兩張告票紫色私家車。執法警員解釋,這幾輛車停泊位置阻街及阻塞交通,發告票後仍未見車主返回現場駛走,故需拖走。
其中紫色私家車車主阿亭及女友人陳小姐在拖車到達前趕回,警員發現兩人身上有酒氣,拒讓其上車駛走。兩人隨即表示會找朋友代駕駛走,惟約15至20分鐘後友人仍未趕到。此時拖車抵達,陳小姐見狀一度嘗試向警員下跪,哀求再等一等,「我朋友就到,新年流流,阿sir畀次機會啊!」警員將她扶起,稱「已經畀咗機會」,又稱若車留原地繼續被抄牌「罰得仲甘」,最終私家車被拖走。兩人除要支付兩張告票共1000元罰款外,須付拖車費。
稱不知抄牌再拖車 車主斥無事先提醒
陳小姐其後向記者承認,前晚起將車泊路邊,並在附近慶祝跨年,其間曾飲酒,形容得知被抄牌後已「9秒9」到場,不解警方為何繼續拖車;又斥無事先通知提醒。她稱寧繼續被抄牌,而車主阿亭亦不滿,稱知道昨起違泊告票加費,但不知警方抄牌之餘會拖車。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103條,警方可在司機不知所終或司機未能或拒絕移走車輛時,安排移走違反《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的車。拖車費用視乎車總重,由560元至3210元不等,車扣留翌日後起計每天存放費17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