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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岸然涉非法披露與國安會面內容及發煽動影片 申保釋被拒 (13:00)
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涉非法披露與警方國安處人員會面的內容,以及多次於YouTube發布煽動影片,議題包括大埔宏福苑大火。黃覺岸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共兩罪,裁判官早前下令他還押候訊。他今(31日)向高院法官申請保釋被拒,須繼續還押。
本案為首宗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拘捕及起訴的案件。71歲被告黃覺岸報稱已退休,今日無律師代表下親自申請保釋。律政司則由高級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高院法官陳仲衡聽畢雙方陳辭後拒絕保釋申請,被告繼續還押監房。
控罪指被告2025年12月3日在香港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罔顧是否會妨害調查,在沒有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下,在影片分享平台YouTube披露警方查訊詳情。
他另被控於2025年1月3日至12月6日,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發布陳述、相片、圖片或影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及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的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