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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副教授涉圖賄地產代理助避「撻訂」賠償 代理否認因不滿被投訴而向廉署舉報 (15:06)
城大經濟及金融系副教授杜渡被指租住大圍半山屋苑雲頂峰單位後欲「撻訂」,並以1000元賄賂美聯女地產代理要求隱瞞違約,從而免卻支付1.6萬元撻訂賠償,因而遭廉署起訴,案件今(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辯方向女代理指出,被告曾著她「跟公司如實報告」,她其實明白被告的行為不屬賄賂,惟因不滿被告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她,因此向廉署提出指控;女代理否認。另外,庭上提及被告曾在微信向女代理稱會帶她到美國旅遊,女代理形容此番言論有賄賂成分。
控方證人、涉案物業代理美聯客戶總監鍾芳宙昨供稱,2022年11月6日,她和被告杜渡(48歲)及涉案單位業主,一同到面積約300呎的涉案單位睇樓,之後她和業主在屋苑等候被告,以待被告跟中原地產代理視察屋苑其他單位,最終被告決定租住涉案單位,並簽署臨時租約和「睇樓紙(地產代理協議)」,被告沒即時繳付按金和租金;同日稍後,被告在微信表示不想租住涉案單位,並試圖以1000元賄賂她,誘使她私下協助解決事情。此外,鍾昨供稱,事後被告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她把「睇樓紙」的日期寫錯為事發翌日等,她因此被罰款3000元。
辯方指出,被告視察中原地產的單位後向鍾芳宙表示,對租住哪個單位感到猶豫,形容這是「very difficult decision to make(非常難下的決定)」。鍾確認被告在較後階段曾有此說,但被告離開中原的單位後,便要求返回涉案單位,並指對中原的單位「一啲興趣都冇」,但最終被告因中原的經紀提供經紀佣金折扣,決定不租住涉案單位。
辯方再指出,鍾芳宙把「睇樓紙」的日期寫為事發翌日,並讓被告遲一日繳付按金等,目的在於令被告「唔好同中原訂約」。鍾不同意,斥辯方說法「越嚟越荒謬」,鍾又說,能否完成細單位的租務交易對她而言「唔係好重要」。控方今早舉證完畢,裁判官裁定被告就控罪表證成立,被告其後決定不作供及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3日結案陳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