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搬離過渡房不准帶家電惹議 善樓營運機構轉軚:家電可按需帶走
【明報專訊】有自稱大埔宏福苑災民在社交平台發文,不滿搬離過渡屋時被禁止帶走獲贈的家俬電器,多名網民質疑善導會擬將捐贈物資據為己有。營運過渡房屋「善樓」的善導會昨午先發聲明稱,希望現住戶遷出後,讓下一戶宏福苑居民遷入時,已有這些基本生活配套,故早期已告知居民若遷出不能帶走有關物資。不過,善導會昨晚「轉軚」,稱「聆聽到大家意見,因此如有任何宏福苑街坊離開善樓時,可按需要帶走家電」。
澄清物資原留給下一戶
善導會昨午稱,善樓「十寶」包括雪櫃、洗衣機、冷氣機、電視機、牀架及牀墊、摺枱、摺櫈、蚊網、窗簾、空氣清新機,有關物資由熱心企業捐贈或由該會申請的基金購置,倘居民遷出善樓時不能帶走上述物資。不過,衣物、枕頭、個別小家電,例如風筒、暖風機等,仍可由住戶遷出時帶走。
善導會總幹事李淑慧昨晚向本報表示,最初與捐贈者溝通後希望物資盡可能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所以過往均向入住居民表達希望他們遷出時留下家電,例如之前也有宏福苑居民遷出,他們沒反對留下家電的做法,因此機構以為「大家都理解」,現時留意到居民及市民的意見,機構已調整做法。她再三澄清,各界捐贈的物資一定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絕不會是留給機構」。
房屋局:明確捐贈可帶走
本報向政府查詢「善樓」以外的過渡房屋等是否同樣不准災民遷出時帶走獲捐贈的物資,房屋局稱,就有關物資安排,當局會尊重捐贈單位的意願;而「明確捐贈」予受影響居民的物資,居民在遷出時可以帶走。局方又希望遷出遷入的受影響居民之間能「互相扶持,共同善用資源」。
(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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