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偕兩男一女參與「仙人跳」騙局 38歲男子認罪囚8年 (19:41)

發佈於

一名男子獲心儀的女友人邀約相見,對方更稱可與他做情侶及發生性關係,惟他最後遭女友人的男友及另外數人毆打、綁架並索取4萬元贖金。其中一名38歲男子在案發時負責聯絡事主家屬交收贖金,今(18日)於高院認罪,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出,考慮到贖金金額不算大,但涉案人士有計劃地引誘事主到案發現場,故須判即時監禁,終判處被告監禁8年。

被告陳保濤(38歲)承認一項「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意圖取得用以交換其釋放的贖金罪」。控方稱,被告有中三學歷,曾任冷氣技工,但在被捕時失業。

陳官引述辯方的書面求情陳辭指出,辯方認為被告較遲抵達用作禁錮事主的賓館房間,他的參與程度比其他人低;惟陳官不認同辯方說法,又斥被告明知事主被禁錮,但仍參與事件。雖然事主身體沒受到永久創傷,但法庭須判處被告具阻嚇性的刑罰,並以監禁12年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判處被告入獄8年。

同案被告麥佩儀(31歲)、黃威(41歲)、梁祐豪(41歲)早前認罪,分別被判監禁9年2個月、9年8個月、10年。案發時麥及黃為情侶。案情指,男事主愛上與他相識逾10年的麥,麥於2021年9月1日邀請他到油麻地一座大廈見面,她又聲稱已與男友分手,事主可做她男友及與她發生性關係。

事主同日遭包括梁、麥、黃在內的人士帶進大廈的賓館房間,再被拳打腳踢。陳保濤其後到場,問事主是否想解決事件,事主為求脫身,遂稱其親人可支付4萬元。陳聯絡事主的姨姨,梁及陳之後帶事主到青衣交收贖金,姨姨報警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