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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風山誌:倖存者的愧疚與復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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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目下這埸火災,還有這幾年來社會激盪,做成多少心靈和肉體上的創傷?我們身在災劫的囚牢之外,有幸如常生活,但目睹受災者之痛,作為「倖存者」,隱然有所失,慽然有所惑。與老朋友趙汝維教授談及survivor’s guilt,漸漸明白自己內心深處那些模糊的情緒是什麼:信念被傷害了,我們這個城市為何會這樣……有一種我可以為受災者做些什麼的責任感……

趙汝維在美國西岸任教大學30多年,心理治療專業,專責訓練臨牀心理學家。他回港探親卻碰上了這次大災難,看見救援團隊主管談到不能把遺體帶出來時而哽咽,看見多個家屬回想那一瞬之間生死相隔的遺憾,令他甚為觸動。他說:「哽咽落淚是人性自然的流露。當中也有倖存者的愧疚感。當事人感到自己未能完成應有的責任……」

目睹災劫而我倖免的信念痛楚

死難者家屬僥倖不死,但愧疚自己有沒有錯過了拯救親人的機會……倖存者也包括逃過災劫的其他住戶,他們自覺幸運,但鄰舍街坊不幸罹難,自己卻無能為力,或多或少有愧疚之心。參與救援團隊的專業精神令人動容,他們的努力有目共睹。但是在大悲劇面前,往往感到力有不逮,目擊火埸煉獄、目賭家屬的哀鳴,不期然心生無奈與疚愧……對於我們一般市民,情緒上亦參與甚深,當我們如常工作、如常玩樂,或會感到不安:「同為香港人,我為何什麼也幫不上忙!」

趙指出這是個Morally Injurious Event,傷害了倖存者的信念和價值:「如果我多留一會,就可能救出我的妹妹!」「我是消防員,卻不能阻止悲劇發生……」「火災當晚,我參加了一個豐盛的生日晚宴。我在歡慶時內心感到不安……」「在我的信念中,這個城市不應發生這次人禍……」經歷創傷,在心理、人際及靈性上做成moral injury,產生或大或小moral pain(可譯為「信念痛楚」)。

我以前不認識moral pain這個說法,趙的解說令我恍然有所悟。目睹身邊的朋友承受莫大的災劫,身心均受折磨,而我倖免於難,自己工作順利、生活愉快,但內心仍有說不出的古古怪怪的隱隱作痛,原來就是上述的survivor’s guilt,是一種核心信念和價值受到衝擊而產生的moral pain。

因為愛香港 所以痛

至於治療,我和趙同時談到一種稱為ACT的治療法——Acceptance and Commitment Therapy。趙解釋ACT在美國近年常被臨牀心理學家採用。幾年前我也自學這一套療法,並應用來幫助情緒受困擾的朋友。簡言之,ACT是aware,accept,engage。重要的第一步是察覺情緒變化和身體的反應。第二步是接受自己對創傷的痛楚反應,而不是逃避、壓抑、或企圖抹煞。Moral pain的源頭,是信念被傷害了。但反過來看,那正正是印證倖存者珍惜親情,救援者盡忠職守,而我們一般市民,因為有同理心,因為愛香港,所以痛,所以覺得自己不夠盡力、無能為力。

ACT的神髓是第三步engage and commit,不讓自己停留在傷痛的情緒之中,轉移心力如常實踐自己的信念。失去親人的,如常珍惜眼前人;救援人員如常的實踐專業精神。今次情緒投入甚深的香港人,不要放棄持守共同的價值;簡單的一小步,獻花、悼念、祈禱、對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今次宏福大火的社區支援工作效率甚高,你能看見香港人的靈活應變。生活和身心復常是眼前重要的工作。

這幾年社會變化激烈,除了這場火災之外,我們還目睹了大大小小的災劫;他人之痛,也可以變成縈繞我們心頭的信念之痛。走出痛楚其中一個有效的方法,就是在行動中延續我們持守的信仰和價值,engage life,live and love。療癒路漫長,生活點滴,涓涓細流,陪伴這個城市,活好我們的人生。

文˙馬傑偉、趙汝維

編輯˙黃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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