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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捷運爆火花事隔4年 機管局交報告:非營運期間發生
【明報專訊】機管局機場旅客捷運系統曾被揭發生事故後無即時通報機電署,包括2021年4月1日運行轉彎時曾爆出大量火花;以及今年11月29日深夜收車期間,路軌旁有石屎從天花剝落。機管局昨發聲明,稱就2021年火花事件,局方據「當時」對通報機制理解,認為 「非發生於營運期間」,故無通報,現正就事件向機電署交報告,即局方事隔4年才交。至於上月底石屎剝落,局方稱前日(12日)向機電署交報告,即事發後13日。
上月石屎剝落 隔11日檢查
據《機場管理局(旅客捷運系統)(安全)規例》,機管局須向政府通報在機場旅客捷運系統上發生,並屬規例附表所列的意外或事故。翻查資料,路軌任何部分被水浸或有障礙物、其他機械裝置和設備故障等,能危及旅客捷運系統安全運作的事故,均包括在附表內。
就2021年4月1日火花事件,機管局昨稱當時正值疫情,局方關閉旅客捷運系統做大型檢修,並不載客試運;而當晚11時42分列車經過月台時,車身集電弓與月台裝置接觸不良,故引致車側出現火花。局方稱,事件對旅客捷運系統結構無造成影響,而事發後已按程序記錄事件,在內部會議檢討,調整相關路段混凝土基座,其後無發生同類事件。
至於上月29日石屎剝落,機管局稱檢查人員在系統每日運作前的深夜例行巡查中發現,當時無石屎落在路軌上,緊急維修及整固、確認妥當後系統如常營運。調查後局方確認剝落原因為附近喉管滲漏,致鋼筋生鏽及石屎鬆脫。局方承認事發後11日(12月10日)系統收車後才再安排獨立結構工程師檢查,兩日後才按規例通報機電署。
機管局稱,去年底已強化事故通報機制,為前線員工安排培訓,加強處理及記錄事故意識,現時除規例附表所列的事故,任何涉潛在安全考慮或公眾關注的事故,均會向機電署通報。局方又稱會加強檢查措施,每日例行檢查之上,會再每周安排結構工程師檢查和確認行車隧道結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