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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籤案脫罪女被告向申訟費被拒 向終院申上訴許可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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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男3女涉2020年初製造炸彈或策劃3次爆炸,Telegram頻道「九十二籤」就首兩次已成事的爆炸承認責任,涉案8人受審後5人罪名不成立。其中一名脫罪女被告何培欣在裁決後提出訟費申請,法官陳仲衡考慮後駁回,並下令充公她約16萬港元現金。終院網頁顯示,何已就相關判決申請上訴許可,暫未排期聆訊。

申請人何培欣為案中第7被告,陪審團裁定她《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均罪名不成立。何裁決後與另一被告周皓文申請訟費,陳官今年10月頒判辭駁回,稱何培欣協助首被告何卓為保管硫磺,亦曾與何卓為討論醫院和羅湖站爆炸事件,話題與炸彈有關,明顯屬自招嫌疑。

此外,何培欣希望取回現金約16萬元,不過陳官指現金藏於寓所紙盒中,案發時她是大學生,理應不會有巨額現金,該些現金或從案情提及的眾籌所得,故下令充公。另一方面,被陪審團大比數裁定「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成立的3人,即何卓為、李嘉濱和張家俊早前已分別就定罪和判刑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