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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稱壓力大 曾獲陶輝嘉許
【明報專訊】被告黃耀聰昨日被定罪後,辯方求情提及,被告案發時任職刑事調查隊,月均處理80多宗個案,每天接手兩三宗新個案,需定期向上級匯報調查。辯方說,「有人會話收咗人工梗係要做嘢,但每個人承受壓力都唔同」,被告正因難以承受CID的工作壓力,嘗試申請調職回軍裝或投考其他紀律部隊,但不成功,最終在愚昧下犯案。
辯方提到,黃在警隊11年來多次獲上司嘉許,包括在2019年處理「反修例」的踏浪者行動,獲時任指揮官陶輝頒發證書。至於本案,辯方稱周姓報案人已表明不再追究,被告就其餘報案人的個案並非沒有工作,而是個別個案已無法再查,被告在事件中不涉貪污或索取利益,亦不涉披露警方機密或部署。辯方續說,被告今年中因甲狀腺腫瘤寢食難安,早前做手術切除腫瘤,但康復進度有待觀察,冀法庭考慮被告將失去工作及有健康問題,酌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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