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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安置5策 提同區重建4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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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建聯昨向副財政司長黃偉綸提出宏福苑居民安置方案,包括5項建議、4個重建選址,涵蓋「原址重建」、「居屋換居屋」、「重新申請公屋」和租客方案,民建聯主席陳克勤會後引述黃偉綸稱會考慮每個方案。黃偉綸及後於facebook稱,會考慮屋苑樓宇具體情况、受影響者意願和需要提出不同措施。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應在一個月內給出重置計劃選項,拖延會影響物業價值,引致更多投機行為。

倡房會回購 「居屋換居屋」

民建聯提出5個安置方案,包括居民將單位按價格售予房委會,獲現金補償後即時再置業或租樓;「居屋換居屋」,即居民將業權交還政府並重新申請居屋。至於仍償還按揭的住戶,該黨建議將單位售予房委會,由政府恩恤編配公屋。對於合資格宏福苑租戶,則可提供一筆過恩恤賠償,供購買家具和生活用品等。該黨亦關注原址、原區重建方案,陳克勤稱除原址重建外,另3個選址分別是廣福公園、頌雅路西富蝶邨第三期及香港建造學院大埔訓練場。

近日有傳有人欲低價收購宏福苑單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昨在電台節目稱,若業主在大火後才購入,政府不應納入賠償範圍。江回覆本報強調,雖然目前應先讓居民處理親屬喪事或其他事宜,但政府內部需盡快研究制定各類重置選項,未來向居民諮詢。她認為應諮詢,拖延會引發更多類似投機者低價收購的行為。

江玉歡:拖延引投機 應一個月定案

江強調,住戶是最大持份者,提醒政府避免未充分溝通就草率制定方案,可先與家中無人傷亡的住戶溝通,或按樓座分批舉行諮詢會,提供方案供居民挑選、建議;倘家有喪事、身心狀態不佳居民,則可留待情况穩定再諮詢。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於港台《千禧年代》稱,政府應在原區覓地重建,又認為政府應介入法團管理工作,防止因法團個人經濟利益購入不合規貨品及捲入圍標。梁另稱,部分背負按揭的災民在還款寬限期後仍可能斷供,建議政府啟動慈善基金結合目前籌得款項和政府撥款逐戶跟進。

(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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