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要聞

李家超研藉行政指令 飭部門配合委會 2018檢討委會 運署一度拒供資料

發佈於

【明報專訊】政府今次成立的「獨立委員會」無法定傳召權,據悉,特首李家超會考慮將以行政指令方式,要求涉事政府部門配合委員會工作。本報昨向警方、消防處、屋宇署及勞工處查詢是否會應委員會要求提交所有蒐證文件及證據,截稿前未有回覆。特首辦回覆查詢時未有正面回應,稱政府會協助委員會高效運作,包括主動向委員會提供更多有助其工作的資料。

昔經巴士公司同意方獲文件

翻查資料,政府2018年成立無傳召權的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當時邀請部門及不同機構出席公開聽證會,以及各界提交意見書。檢討委員會報告提及,運輸署當時一度基於商業機密,拒絕向檢討委員會提供專營巴士公司向署方提交的5年遠期計劃,委員會其後在聽證會向時任署長陳美寶提出要求,經專營巴士公司同意,最終獲得遠期計劃中的巴士安全章節。

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回覆本報查詢時提醒,有傳召權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不是「包青天」,不是所有事可自行調查,部分資料由行政部門提供,其他則由法定權力傳召。另一曾參與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律界人士說,無法定傳召權的檢討委員會權力顯著減少,只能靠涉事各方提交資料及披露文件,違者亦無罰則。

拒答調查委會 可裁藐視

有法定權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與李家超今次提出的「獨立委員會」不同。前者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涉事者拒絕回答委員會問題或拒絕出示管有物品或文件,可被視為藐視,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監3個月及罰款2000元。

2019年反修例事件後,時任特首林鄭月娥翌年一度考慮委任專家及學者等人組成獨立檢討委員會,委員會並無傳召權,時任政務司長張建宗曾解釋稱因委員會「對事不對人」。後來因有答應加入者退出,加上新冠疫情,檢討委員會最終並無成立。

(宏福苑大火)

日報新聞-相關報道:

獨立委會審視火災 無法定傳召權 李家超:追責到底 特首辦:運作似2018大埔車禍調查 (202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