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機電署高級工程師認洗黑錢等6罪候判 (15:44)
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涉於2012年起的7年時間內與於社署任職臨牀心理學家的妻子共獲得超出薪酬水平的款項逾1100萬元,二人另涉洗黑錢逾600萬元,工程師再被發現從分判商收受賄款。工程師今(28日)在高院承認維持高於與其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洗黑錢等共6罪,案情披露兩夫妻在案發時段有448筆不知名存款,各自開支逾2000萬元,其中丈夫約84萬元付予情人。法官考慮到控罪性質和案情,把案押後至12月16日判刑,被告續還押。
被告謝聲德(現年60歲)承認一項現任訂明人員維持高於與其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罪、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三項洗黑錢罪。庭上透露,被告現已退休。其妻子吳蔚珊的案件將於本案完結後提訊,同案分判商董事陳子榮則不認罪,將排期審訊。
案情指,1995年被告與妻子結婚,被告在1996年至2014年為機電工程署工程師,及後晉升為高級工程師,負責小型工程分部合約的招標和管理事宜;陳子榮為美亞、宏晉和三和3間工程公司的董事兼股東。在案發時段,被告月薪約7.3萬元至13.9萬元,吳則賺取4萬元至9.3萬元。
被告與妻子30個銀行帳戶共有448筆存款紀錄,每筆款項約5至10萬元不等,合共逾1100萬元。被告的總開支逾2900萬,其中約84萬支付予洪姓女友,扣除存款和買賣,其支出超過已查明來源逾700萬元。吳的總開支逾2600萬,其中約490萬存入其私人服飾公司,支出超過應有水平約480萬元。二人另清洗149筆犯罪得益,合共逾600萬元,其中380萬或從被告獲得。
案情續指,2012年至2014年間被告5度與陳子榮外遊,翌年起二人會面討論機電工程署或其他政府部門的招標事宜,2016年被告發信息給陳告知一項飲水機工程的中標要求;其後中標承建商把合約分判給宏晉。於另一個政府建築物的裝修工程,二人亦有見面討論,被告從無向署方披露與陳的關係。2019年1月被告接受陳4萬元款項,同日批出合約予承建商,承建商再把部分工程分判給三和。2019年2月被告被捕,廉署人員在他的辦公室找到信封內的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