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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4歲男殺同齡女同學 判處無期徒刑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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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名14歲男生殺害一名同齡女同學,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周五(28日)一審公開宣判鍾姓男被告因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公布,經審理查明,鍾姓男被告(時年14歲)與被害人潘姓女學生(歿年14歲)是同學,鍾男因無端猜疑而對潘女心生不滿,購買折疊刀伺機作案。今年4月8日晚上7時,當潘女走到自家樓下準備上樓時,鍾持刀進行多處捅刺,導致潘女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預謀行兇,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主觀惡性深。作案時不滿18歲,應當從輕處罰。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此前內媒披露,被告與死者為深圳一間中學的初三學生,同住一個小區。死者家屬曾義載疑兇返學3年。(央視網、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