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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認勞處初答棚網要求欠清晰
【明報專訊】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引起社會關注棚架工程監督是否足夠。勞工處去年9月曾接獲市民投訴,首次回覆時曾表示處方執行適用建築地盤的安全條例「沒涵蓋關於棚網或任何物料的阻燃標準」,兩個月後再回覆時澄清一直有跟進棚網安全。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昨日承認處方最初回覆「不理想」。工業傷亡權會認為未來要引入「建造設計安全」(Design for Safety)觀念並立法,在工程規劃階段由政府就安全措施是否合規及充足把關。
初答無阻燃標準 後稱有檢視證書
勞工處日前回覆本報稱,處方最早於去年9月收到市民電郵投訴宏福苑棚網等問題,同年10月4日回覆查詢人時曾提到「設置棚網的主要作用是限制物件墮下範圍……根據現時勞工處所執行適用於建築地盤的安全條例中,並沒有涵蓋關於棚網或任何物料的阻燃標準」。勞工處當日隨即收到另一市民投訴回覆內容不正確。處方承認回覆中有關棚網阻燃性的「內容欠清晰,引致誤會」,遂於去年12月4日再回覆投訴人,清晰表示勞工處巡查時一直有跟進棚網,並有檢視棚網產品質量證書,顯示阻燃效能符合《竹棚守則》所載認可標準。
孫玉菡昨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稱,勞工處首次回覆「有地方欠清晰」,並不理想,處方對棚網阻燃有要求,故之後回覆有清晰指出。他說,即使棚網阻燃要求列在指引而非法例,不代表無人需負責,所有涉及的工程公司都負有確保工程安全的一般責任。
工權會:反映掉以輕心 倡引入「設計安全」觀
工業傷亡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事件反映相關部門「掉以輕心」,舉例勞工處最初向市民回覆的確構成誤導;同時回覆關於要求承建商做好防火措施用「提醒」字眼,措辭太溫和。
今次非首次涉及棚架工程監管受質疑,申訴專員公署今年4月曾發表關於職業安全監管的主動調查報告,提及發現多宗涉及高風險作業負責檢驗裝備及機械的「合資格人士」,未做完安全檢查下貿然簽署,如棚架未搭完已先簽「棚紙」確認安全等。
蕭倩文認為未來應「將視覺拉遠些」,涉及整幢樓宇維修規模以上的工程,都應引入「建造設計安全」觀念並立法規管,包括在工程設計規劃階段已要注意整個工程期間有哪些安全措施及考慮;亦要預計會有哪些風險。
蕭說,顧問公司有把關角色,但今次事故可見,即使有顧問公司都會發生嚴重事故,反映政府應介入更多,包括在部門最初接獲呈報將會施工時,便要先審視工程規劃,否則「去到巡查階段有些事已成事實,你查到就查,查不到就已錯過了」。她舉例,法例沒規定多幢大廈不可同時搭棚維修,但規劃時如有做安全審視,就有可能排除風險;若部門人手不足,亦可由政府委託第三方審計把關。
(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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