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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涉收賄泄密 保釋候訊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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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涉嫌貪污收賄15萬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機密資料。另有一名文員及一名裝修工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和證監會有關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3人今日(25日)到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應訊,並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將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所需的文件,其間3人獲准以5萬至1萬元現金保釋。

港交所上市部資訊科技組前助理副總裁譚卓彥(38歲)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同案被告周子剛(38歲,文員)及鄧慶俞(39歲,裝修工人)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3人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需到警署報到一次及不可騷擾控方證人。譚需交出5萬元保釋金,周及鄧需各交出1萬元保釋金。

控罪指,譚卓彥身為公職人員,於2024年6月及12月,從周子剛接受兩筆賄款共15萬元,以向周分別披露由香港交易所操作的電郵帳戶的宜昌東陽光長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機密資料,以及平安健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ESR Group Limited 及金利來集團有限公司的機密資料。

周子剛及鄧慶俞同被指於或約於2025年3月4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系列傾向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周子剛就一項針對其涉嫌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指示鄧慶俞保管共387萬元現金、兩枚總值104萬元的手表及一部手提電話,並干擾鄧慶俞的行車記錄儀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