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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虛報職業呃病假 被告否認為避前線執勤 (13:46)
已被停職的32歲男警2019年疑因疝氣看病,向醫生自稱健身教練,以騙取54天病假。他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被告在盤問下表示雖然過往曾因腳傷申請「輕工紙」,但會見醫生時「冇想起」,只知道自己手術後「好痛」。控方另質疑被告看病時曾提及不欲到前線執勤,被告強調「一定冇講過呢番說話」。裁判官把案押後至12月30日結案陳辭。
被告譚順維今天續自辯,他在控方盤問下表示10月17日完成手術後覆診,期間沒有向醫生曾文謙提及職業或「輕工紙」的事宜,是對方評估其狀況後自行決定給予病假。他知道什麼是「輕工紙」,過往也曾因腳傷申請,但覆診時「醒唔起」。控方關注被告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有否被派往前線,被告表示曾在運動尚未演變成「黑暴」時執勤,但9月19日他首次看病時已調離機動部隊。
控方問即使手術完成,難道被告不關心自己需否回前線崗位,他稱「冇諗」,只在乎傷口復原情況,並重申未曾向醫生提及不欲到前線工作。控方其後展示被告的通訊紀錄,顯示被告曾詢問上級若醫療報告上填寫的職業為健身教練,醫生因而批出病假,做法是否有問題。被告庭上解釋,他把醫生的做法僅轉告上司。
此外,被告昨日作供提到,2023年6月上級就他請病假事宜告知事件不涉刑事或紀律問題,他將此抄錄在記事冊中並拍照。控方質疑被告作為警務人員,理應知道不可拍下警員記事冊,被告否認。控方再指,直至當時上級仍有要求被告提交借貸紀錄,可見針對其個案的調查尚未完成,被告昨日的供辭是謊言;被告否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