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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7年 內地《光明日報》資深編輯董郁玉上訴遭駁回 (16:40)
內地官媒《光明日報》原評論部副主任董郁玉去年因間諜罪被判入獄7年。他隨後提出上訴,但北京高級法院今天(13日)予以駁回,維持原判。董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表示,判決不合理;董的家人則表示,將尋求一切途徑推翻這一冤案。
現年62歲的董郁玉是遼寧撫順人,他在1987年從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後,進入中共中央主辦、中央宣傳部代管的《光明日報》,並曾擔任該報評論部副主任。
董郁玉2022年2月在北京與一名日本外交官共進午餐時,被北京警方拘留,然後一直被拘押。自2023年7月的一次閉門聽證會之後,董郁玉一直被關押在北京一所監獄。
北京法院去年11月29日以間諜罪為由,判處董郁玉有期徒刑7年。董的家人及辯護律師均認為,當局的指控缺乏證據,並堅稱董無罪。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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