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運領袖王丹在台灣新竹清華大學擔任客座助理教授期間涉性騷擾,校方認定性騷擾成立,建議其自費接受4次心理諮商及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王丹不服興訟,法院11月6日判決駁回。
全案起於,台灣前政治工作者李姓男子於2023年6月初指控王丹9年前邀他去美國,在紐約某家飯店強吻他。在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同年底作出決議後,王丹不服,提起本件行政訴訟,主張行為地在美國,台灣不應裁罰而且應已逾裁罰權時效,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法院判詞指出,調查報告認定王丹當時行為,符合當時性平法所定性騷擾要件,相關認事用法並無違誤,也沒有違反公正客觀義務及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