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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志失聯遭大馬警全國通緝 台灣網紅猝逝案改謀殺方向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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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2歲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上月22日在吉隆坡發生的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昨日有新進展,馬來西亞警方宣布案件由猝逝角度轉往謀殺案方向調查。黃明志是最後接觸死者謝侑芯的關鍵人物,被列為嫌犯,依程序要扣查。黃明志失聯逾6小時,被列入通緝名單,展開全國追緝。黃明志父親表示兒子已兩個月沒回家,兩天前曾致電回家報平安,表示一切等待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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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道,台灣網紅謝侑芯上月20日抵馬來西亞聲稱有拍攝工作,22日中午謝侑芯屍體在酒店被發現,全身赤裸,只蓋着毛巾倒臥浴缸內。9日後,謝侑芯在大馬猝逝消息傳出,當時她的經理人Chris代家屬公布謝侑芯死訊,稱對方是突如其來的健康意外去世,後來表示被告知死因是「心臟驟停」。

11月2日爆出歌手黄明志在謝侑芯案發現場,同時被搜出9粒疑是毒品的藍色藥丸。黃明志同日在社交平台發聲明否認指控,強調沒有吸毒亦沒有藏毒,等警方報告便水落石出。不過據警方消息指黃明志被搜出的9粒藥丸是搖頭丸,他的驗尿結果顯示對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冰毒)、K他命及四氫大麻酚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涉擁毒罪與濫用毒品罪。黃明志就此封口沒回應,其經理人稱黃明志會配合警方調查。前日大馬警方宣稱案件以涉毒事件調查,不會朝性侵方向偵辦,黃明志保釋外出,將於12月18日提堂。

若罪成可判死刑

昨日案件有新進展,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表示,警方原本從猝死角度調查此案,經調查後,已改用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調查案件,黃明志是最後接觸死者的人,警方相信他與此案有關,因此警方將依照程序辦事,扣查黃明志。被問及死者身上是否有可疑傷痕?法迪爾以「機密」為由沒正面回應,並補充死者的完整剖驗報告和毒理報告未出,警方會從多個角度徹查此案,包括嫌犯和死者在大馬期間的行蹤。根據警方調查,死者於上月20日到達馬來西亞,原本計劃逗留4天,24日離開,卻不幸在22日當天出事,「目前為止,警方已傳召多人錄供,當中包括酒店員工」。 在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下,一旦罪成,可判死刑或監禁30至40年,以及鞭笞最少12下。

大馬傳媒趕到警署守候黃明志,下午4時半警方仍未逮捕黃明志。由於黃明志是最後接觸死者謝侑芯的關鍵人物,已被列為嫌犯,追緝黃明志逾6小時後,將他列入通緝名單,展開全國追緝。黃明志未有馬來西亞的官方出境紀錄。

黃父稱兒子身處吉隆坡

黃明志父親黃安熙回應大馬傳媒,透露兒子兩天前曾致電回家報平安,表示一切等待警方調查。他稱黃明志這兩個月沒有回家,對兒子捲入命案並不清楚,不明白警方辦案過程,更不知道為何變成以謀殺罪名調查,並聲稱知道兒子還在吉隆坡。昨晚黃明志經理人發聲明證實暫時聯絡不上黃明志,對於網上很多爆料與推測真偽難辨,他以太弔詭形容,「我相信黃明志先生的判斷力,他會自行前往警局協助調查」。他呼籲大眾與媒體保持克制,不要藉此事件炒作流量,目前只能等待調查結果,希望盡快釐清兩當事人的狀况。他稱自己不是「網絡法官」,無法對事件發表任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