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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疑妻受虐 翁斬院舍職員囚16月 官指用錯方法 接納愛妻心切事主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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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旬翁思疑一名護老院職員虐待其腦退化妻子,去年在院舍伏擊以菜刀斬傷職員。老翁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情顯示,案發前一天,被告將計劃告知妻子,要為妻復仇。當日被告斬傷事主後曾到廁所清洗菜刀,事後又聲稱斬傷事主後「可以好好睡覺」。法官判刑稱,被告使用錯誤方法,但接納他愛妻心切犯案,加上僥倖事主受輕傷,判監16個月。

被告馮裕東(現83歲)去年7月被捕,至今已還押一年3個月。案情指出,被告妻子患有阿茲海默症,無法自理,2022年入住涉案薄扶林耆康會何善衡夫人敬老院。被告每天午膳時探望妻子。事主李六妹為該護老院護理員。

早年移加因妻病回流 妻認障需住院舍

去年6月起,被告妻子需以針筒注射營養液來餵食,被告曾投訴護理員不當對待妻子,亦帶同社工到護老院。院方跟進並向被告解釋。案發7月15日,被告在房外看事主給妻子餵食。事主離開房間,經過被告身旁數步後先感覺右肩及左後腦劇痛,回首見被告揮刀再斬她四五下。其他職員過來制止,被告停手後一言不發,又到廁所清洗菜刀。

自言孤獨 妻為精神支柱

被告被捕後於錄影會面表示,事主與其他護理員虐待妻子,包括將糖水倒在妻子身上、用力將妻子扔到輪椅、粗魯餵食及安排將妻子的雜髮混入食物。被告見妻子連日無法進食,怕妻子會死。被告自言在家孤獨,妻子是精神支柱。案發前一天,他將計劃告訴妻子。當日他從背囊拿出菜刀,從後伏擊是不想事主有機會反擊,又稱斬傷事主後覺得「可以好好睡覺」。警方從被告背囊中搜出一張便條,被告稱目的是要院方正視虐老問題。

事主同日送往醫院治理,頭皮有長約5厘米裂傷及出血、右耳廓及背部共有3處介乎半至兩厘米的裂傷。事主就頭皮及上背的裂傷縫針後翌日出院。

法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內容,提及被告內地出生,1962年來港,曾任工程師及經營貿易公司。他與妻子1967年結婚,1996年與妻兒移居加拿大,後因妻子病情回流香港及由女兒照顧。被告已深切反省,明白有懷疑虐老應報警,冀早日與妻子團聚。

法官認為被告有預謀犯案,涉案菜刀不鋒利但具殺傷力,但接納被告愛妻心切,事主只受輕傷,判囚1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5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