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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男詐騙八旬老婦判囚3年半 官稱案情嚴重須加刑 (12:03)

31歲男子於5日內先後假扮兩名八旬長者的親人,訛稱被拘留及需要保釋金,一名老婦受騙交出8萬,另一老翁則深感有詐報警求助,最終涉案男子落網。該男子早前承認洗黑錢及串謀詐騙兩罪,案件今(22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本案牽涉兩名年邁長者,被告必然知道他們受驚,「可謂案情十分嚴重」,決定加刑三成,終判被告監禁3年半。
被告嚴浩鋒(31歲,報稱廚師)早前承認各一項洗黑錢及串謀詐騙罪。被告的「承認案情」提到,2023年11月17日上午,89歲葉姓女事主於屯門家中接到「兒子」來電稱被拘留在警署,需要8萬元保釋金。同日下午,被告到屯門取走8萬元,並著葉不要把事件告知他人。葉向親人查詢後,發現自己受騙,最終報警求助。
同月21日上午,82歲羅姓男事主接獲「女婿」來電稱被拘留在警署,需要4萬元保釋金,羅深感有詐,報案求助。羅在警方協助下,於天水圍住所附近跟被告交收款項,被告把安排作交收之用的假錢取走後逃去,同日被捕。在警誡下,被告稱因欠債犯案,並透露案發前在通信軟件Telegram認識一名陌生人,對方提供涉案工作機會,事成後可獲一成款項。被告又提到,他取走涉案葉姓女事主的款項後,把款項以加密貨幣形式傳送給該陌生人。
暫委法官陳永豪判刑時指,本案牽涉兩名年老事主,被告一定知道他們會受驚,而且被告受同一人指使犯案,形容案情十分嚴重、被告「惡行」的嚴重性不比相關案例低。陳官又提到,被告曾有搶劫及盜竊案底,不應視他為初犯。陳官最終接納控方的加刑申請,並決定加刑三成,就兩項控罪判被告監禁4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