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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陳志旗下尖沙嘴商廈 由致浩達提供物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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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致浩達控股(1707)早前披露,連同其控股股東陳志均遭美國制裁,當時集團指陳志不再為集團員工,且於集團內無擔任任何職務。不過,該集團與陳志之間有業務往來,包括致浩達為陳志旗下千利有限公司所持物業提供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該物業為尖沙嘴金巴利道68號的商業樓宇,以及披露直至6月底有存款於陳志擁有大多數股權的太子銀行。

致浩達曾存錢入陳志擁有銀行

陳志所持千利有限公司已被美國列入名單之中,而該公司所持物業為尖沙嘴金巴利道68號的商業樓宇。於2018年有報道指出,該項目由恒基地產(0012)以約25億元售出。不過,資料顯示,千利的公司秘書港信秘書有限公司已於本月15日辭職。

致浩達早於2019年12月與由當時任集團主席及執行董事的陳志所持千利有限公司訂立為期3年的顧問及租貸代理協議,集團為千利一幢位於尖沙嘴商業獨提供物業租賃及管理服務,以及物業租賃代理服務,構成持續關連交易,而有關物業總建築面積約11.4萬平方呎,當時顧問費用年度上限由2020年的408萬元遞增至2022年的449.8萬元。直至2022年12月,集團與千利續訂該持續關連交易,為期3年,直至今年12月31日,顧問費用年度上限由2023年的456萬元遞增至今年的483.8萬元。致浩達在截至今年6月30日止中期業績披露,來自千利的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及物業租賃代理服務收入241.9萬元,按年下跌10.3%,佔總收益比重3.97%。

除此之外,致浩達亦自2019年起把存款存到太子銀行,最多曾存入241.6萬元,而直至6月底,存款金額結餘只4000元,比去年底大幅減少約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