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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北上買樓中伏 廣東消委會接轉介調停無果 港消委稱將協調 數月內偕粵方公布

【明報專訊】為加強跨境消費保障,消委會與36個地區的消費者保護組織達成合作協議,由2022年至今年9月投訴互通機制轉介的個案有799宗涉及消委會,款額最大的個案涉及一名港人斥資近150萬元北上買樓,收樓後發現單位大部分裝修及電器與售樓說明書不符,轉介至廣東省消委會調停無果。消委會總幹事沈朝暉表示,期望日後就售後服務及退貨安排與廣東省消委會協調,「在標準上做一啲進階版工作」,未來數月會與粵方共同公布。
有港人2021年花費141萬元人民幣(約150萬港元)北上買樓,原定2023年初交樓,惟發展商遲交樓近一年。投訴人收樓發現單位大部分室內裝修設計及電器與售樓說明書不符,自行聯絡發展商投訴並要求賠償,對方無回應;投訴人今年2月遂透過消委會協助轉介至廣東省消委會調停,惟對方多次聯絡發展商仍無果。
另一宗投訴涉及一名新加坡居民,投訴人去年在本港商戶網店購買一個磁吸流動電源,售價約120新加坡元(約722港元)。投訴人使用約半年後發現產品無法正常充電,根據保用條款於今年3月下旬起,透過電郵聯絡該公司要求維修或更換,並多次發電郵要求跟進,但直至6月仍未獲回覆。及後投訴人向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求助,要求將個案轉介至本港消委會協助調停。經消委會多番聯絡,該公司最終在約兩個月後稱已直接回覆投訴人,並會全額退款。
36地區設轉介機制 處理成功率近七成
2022年至今年9月,經投訴互通機制轉介的個案有799宗牽涉本港消委會,當中156宗是由消委會轉介至其他地方的消保組織,其餘643宗是由其他地方的消保組織轉介至消委會,個案處理成功率達67%至69%。沈朝暉指出,過去3年接獲的相關投訴有微跌趨勢,估計與非本地消費者懂得直接向消委會投訴有關。
為加強跨境消費保障,消委會與36個地區的消費者保護組織達成合作協議,建立投訴個案轉介機制,包括日本、泰國及內地逾30個省市等。若本地消費者在該36個地區與商戶發生糾紛,可於返港後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獲投訴人同意後,可協助將個案轉介至商戶所在地的消保組織,由對方聯絡商戶調停,結果將轉達消委會以通知投訴人。反之,若來自他區的消費者在港遇上消費糾紛,當地消保組織亦可轉介消委會跟進。
消委會提醒,跨境消費倘發生爭議,應保留收據、訂單截圖、付款紀錄及對話紀錄等,先嘗試與商戶直接協商,若協商不果可嘗試向居住地的消費者保護組織求助。
(消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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