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周日話題:風林,垃圾,火山,暗待

【明報專訊】不懂是風流。藝術即扮嘢。中二病。
安靜陰暗,睡着的人很少。有一個起身走了。星期六下午,街坊戲院,幾年前還沒有網上購票、真身踢拖短褲去買的,給集團收購,無改其街坊味,都是立雜,2/30 人左右。結束時有長長的工作人員名單,坂本龍一遺作,亮燈,所有人都走了。想聽完音樂,起身見四位阿姐,掃把侍候,對峙一陣,阿姐好禮貌在等最後觀眾離開,沒堅持下去,音樂沒完便走。
網上好嘈。開始那場隧道起床,維修小門打開去煮滴滴咖啡,全城狂鬧,又問做乜。結尾那場重演,好多人又吵着要剪走。
灰暗中細節好清楚。演員失去靈魂的說對白。人們要明亮,要講呀,觀眾是消費者。
最可怕是賣戲的人沒誠惶誠恐的去討好消費者。大明星,小角色,沒金句。「好鹹。」「你屋企搞到你咁」「我都有兩個女。」有人找到「可唔可以洗牌重來。」在謀殺、手槍在前要做抉擇,上吊,身上炸藥引爆的「反社會人格」由導演自演所說的。普通對白,講不普通處境,人面對的,又是很普通。
作品看作者,觀眾或沒去觀的,看四億如何由扮嘢無料的有錢仔擲落海,開始群暴之後就加幾句,又再找尋狂暴對象。作品始終黑、幻、迷,音樂短片如此,唱歌冇聲走走地; 堅持就是作者風,可以討厭、無視、不喜歡。他依然。
妒忌作者堅持?街上人人無戲拍,首部劇情要過board,左乞右請得少少錢。
電影好精緻。「過於殘忍」、「無法進入」,起碼電影得到它值得的仔細觀看。
殺無赦,連「每部作品都有自己的生命」都乞人憎。隧道擺床睡好快有二創,消防處又借用電影海報宣傳小心山火。團隊是是非非,令人懷疑是否負面宣傳。
「藝術是……」已是好久沒人討論,因為沒有值得討論的作品。引起爭論的人。
那個戴頂過頭過臉笠黄色帽的歌手,沒聽過他歌都會記得那頂帽。當時笑,佢睇唔睇到㗎。唔知熱唔熱。其後時裝出現,幾好呀。第一部《殭屍》,幾好呀。沒人討論咩叫藝術。
電影是娛樂工業。一代人曾經以為是藝術。他們老了以後,就講戲好唔好睇,悶唔悶。
做創作的,不會想是不是藝術。只想如何做,需要學習什麼,不要重複。每個創作人都是安靜的學習觀察者,經典作品,反複閱讀,網上匿名自白,自有真情,經過城巿,足行山野,見人聽事,都是閱歷與素材。電影是成品,多人工作累積,沒個人創作那麼純粹,有命更難。它可短時間內接觸眾,死又快,兩星期後,一個月?人們找新的群攻對象。
如果灰光還留在皮膚一陣子。《風林火山》我會記得一個演員的眼神,最後的一場重現,人生不可能。死去的,你還在,那一個黑白灰香港,毀壞之美,有個人唸,你那個身份已經死了。留下最少已完成: 有個在街坊戲院踢拖、看完戲冇心機食、一時無法忘記某時會想起、像所有看過的影、畫、記、舞、一個老去的影迷失去記憶、自己乜名無法答、但記得那部安東尼奧尼、所有都死、曾留痕。我這樣理解電影與藝術。斷續。
文˙黄碧雲
編輯˙黃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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