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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成年保單自動轉名 辯:郭鳳儀兄要申請

【明報專訊】正被警方國安處通緝的海外港人郭鳳儀,其父郭賢生涉協助處理為女兒購買的友邦保單,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本案關乎涉案保單由誰持有,控方證人、友邦服務部主管供稱,郭鳳儀及其兩名兄長成年當日,公司系統會自動把涉案保單持有人由被告轉為他們。辯方提到,郭其中一名兄長成年後,被告替他申請更改交保費形式獲批;主管解釋公司系統可能出錯,強調兒子成年後被告不再持有保單。
友邦:或是公司系統出錯
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1999年1月被告郭賢生(68歲,商人)在友邦保險為3名子女郭海東、郭海誠及郭鳳儀購買「升學儲蓄」保險,保單涵蓋人壽、意外及醫療保障。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主問下,友邦服務部主管甄敏清供稱,公司系統會在涉案保單持有人年滿18歲當日,把他們自動轉為涉案保單持有人,不需經過申請。
辯方質疑須獲新持有人同意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指出,友邦須取得涉案保單新持有人的同意,才能執行保單合約;甄敏清表示「答唔到」。關另援引友邦的申請表格指出,郭海東成年後,被告曾替他向友邦申請把繳付保費形式改為半年繳,並獲批准;甄回應說,公司系統或內部可能出錯,重申郭海東成年後,被告不會是涉案保單持有人。此外,甄在盤問下稱,不清楚友邦有否將本案轉介警方。
合約未提成年自動轉名
另一方面,關文渭援引友邦的申請表,向售出涉案保單的友邦保險代理鄭蔚儀表示,2008年21歲的郭海東曾向友邦申請成為涉案保單持有人。關指出,子女需要透過申請才能成為保單持有人,跟鄭蔚儀前日供稱,子女成年後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的說法不脗合;鄭蔚儀對此表示同意。關又稱,子女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的說法並無在合約出現,僅出現在友邦發給被告的信件中。鄭蔚儀同意一切以合約為依歸,同時說自己面對客戶時只是「照封信讀嘅啫」。
表證成立 被告不作供
控方昨完成舉證,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在辯方不作中段陳辭下,裁定被告就表證成立,需要答辯。辯方稱被告不會作供,但有一名關於證物鏈的證人。鄭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16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 188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