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周內兩「走犯」 警:看管程序足

【明報專訊】本港一周內發生兩宗「走犯」事件,分別涉及一名販毒疑犯及一名傷人案疑犯,兩人已再度落網。其中涉販毒案的18歲男子,本周一(6日)下午在北區醫院疑「借屎遁」逃走,新界北總區及邊界警區刑事部人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昨凌晨約1時在屯門區將他拘捕,他涉嫌從合法羈押逃離,昨被扣查。案件由邊界警區重案組跟進。
「借屎遁」疑犯兩日落網
涉傷人女子匿警署欲逃
涉案18歲男子鄧淳霖(Tang Forest)上周六(4日)於元朗新潭路駕私家車時懷疑「自炒」,警員到場調查,於鄧及一名男乘客身上搜出多種毒品,共值約10萬元。鄧涉販毒、無牌駕駛、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等5罪被捕,還押期間報稱不適,送北區醫院治理,其間藉口如廁大便逃去。
另一案於前日(7日)發生,32歲姓趙本地女子因涉及今年6月17日一宗傷人案,於本周一被捕,周二在秀茂坪分區警署被扣查期間企圖逃走,警方於警署內將她尋回並拘捕;該女子涉嫌企圖從合法羈押逃離,昨被扣查,案件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梁俊傑表示,目前警隊的訓練及程序足夠,舉例規管前線看管疑犯的程序。他說面對每個疑犯都應「百分百專注」,不排除有疏忽或不留心情况令疑犯匿藏,若前線執法出現問題,需吸收經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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