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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李偲嫣子爭執砍人缺席聆訊 認罪囚2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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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故「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的31歲兒子劉仲朗(圖),前年凌晨時分在紅磡一間雞煲餐廳用餐時,與另一群顧客因為使用廁所問題爭執,擸菜刀砍中其中一名顧客的左臂。劉當場被捕,被起訴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去年缺席法庭聆訊,法庭發出拘捕令,劉被重新逮捕後被加控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罪,被判囚兩年兩個月。

根據被告劉仲朗(31歲,報稱廚師)的承認案情,2023年9月23日洪姓事主與哥哥及友人到紅磡一間雞煲餐廳吃晚飯,被告與友人在同一餐廳用膳,被告與事主互不相識。凌晨時分,被告與事主哥哥在餐廳廁所外爭執,被告向對方大罵粗言穢語。不久事主等人在餐廳外見到被告大叫,事主哥哥推開被告,被告情緒激動後返回餐廳,然後手握一把30厘米長菜刀,欲劈向事主頭部,事主舉起左臂格擋被砍中。事主哥哥制服被告並報案。

稱忘記出庭 官不信納

事主被送院救治,左肘有8厘米長裂傷,醫生發現一塊2.5厘米大小金屬碎片有部分嵌入骨中,事主需縫針。被告在現場接受警員警誡,否認傷人,反指遭數名男子襲擊,其後到警署錄取會面紀錄時則承認因衝動及酒精影響下犯案。去年7月被告缺席法庭聆訊,法庭發出拘捕令,一個月後他被重新拘捕,在警誡下稱忘記出庭日子,後來不知道怎麼辦。

辯方求情稱被告自知行為愚蠢,冀法庭輕判。法官表示,被告理應自知犯下嚴重罪行,不信納他因一時忘記缺席聆訊,並舉起被檢獲的菜刀及金屬碎片,指醫生在事主體內發現菜刀缺失的碎片;被告看後表示「睇到」。法官判刑時提及,被告喪母,現在與親父同住,無預謀犯案,但使用武力程度強,加上事後試圖逃避刑責,最終判囚兩年兩個月。

翻查資料,劉仲朗2020年曾與繼父謝鋮浚在私家車爭執,其間拳打腳踢繼父,更用母親的三腳架毆打對方,令繼父臉骨骨折等,被控一項傷人罪。劉最終獲准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18個月,控罪撤銷。

【案件編號:DCCC 4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