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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鳳儀父涉處理女兒保單 保險代理稱被告曾向透露將晤郭鳳儀簽文件 (13:45)

正被警方國安處通緝的海外港人郭鳳儀,其父郭賢生涉協助處理她的保單資金,因而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案件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證人、涉案保險代理供稱,被告於郭鳳儀一歲時為她購買涉案保單,至今年初,被告稱希望取消涉案保單,並說已就此徵得郭鳳儀同意。另外,庭上提及,被告被捕後自願向警方表示知悉女兒被通緝,「佢而家唔喺香港,我咪cut咗佢囉」。
被告郭賢生(68歲,商人)否認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的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受審。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1999年1月,被告在友邦保險為3名子女,包括1997年出生的郭鳳儀購買「升學儲蓄」保險,保單涵蓋人壽、意外及醫療保障,供款期為21年,被告於2020年供滿涉案保險,保單總價值約為1.1萬美元,即約8.8萬港元。被告最終未有領取保單任何金額,保單亦未有出現任何變更。
此外,承認事實提及,被告今年4月30日在將軍澳被捕,同日他自願向警方表示,知悉女兒被保安局通緝,「佢而家唔係香港,我咪cut咗佢囉」。警方其後檢視被告的YouTube觀看記錄,發現被告曾觀看標題為〈三個香港女生為何成為百萬懸紅「通緝犯」? 〉等影片。
控方證人、獲豁免起訴欺詐和偽造等罪的的友邦保險代理鄭蔚儀供稱,被告今年1月表示,希望取消替郭鳳儀購買的保險,並指郭鳳儀亦同意取消保單及把保單持有人改為他;被告又說「遲啲會見郭鳳儀」,可把文件交給郭鳳儀簽署。
鄭蔚儀稱,同年2月,被告回港後把已簽署的3份表格及郭鳳儀的身份證副本交予她,但她其後發現有關表格已過期,需要由郭鳳儀再次簽署。鄭說,在「情急之下」,她建議由被告簽署有關表格,再「寫返郭鳳儀個名喺隔離」,自言真誠相信郭鳳儀對整件事知情,並說「識咗郭生咁多年,我都知道佢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