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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上訴小組「極寬容」 議員料可溝通擴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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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荃灣福來邨中華辦館早前被房屋署指經營自提點不屬租約之「辦館」用途,警告後要求遷出,房屋署上訴委員會(房屋)上月審理辦館上訴,上周書面通知得直。房署予辦館的覆函稱,上訴審裁小組是次裁決「極為寬容」,倘再營「辦館士多」外業務,則今次審裁小組將不會推薦下次審裁小組修訂遷出通知。房委會委員兼立法會議員陳家珮認為,商戶可與署方溝通擴展業務,相信房委會非「鐵板一塊」。

房署回覆稱,租約規定商戶須按指定行業經營,以維持屋邨整體商業環境的秩序與公平。署方說,理解商戶或因市場變化需調整經營範疇,故設機制讓商戶申請擴展業務範圍,署方將個別審核。房署強調樂意溝通,在符合政策目標下提供彈性。中華辦館負責人稱正向署方申請擴展業務。

陳家珮表示,因北上消費及網購打擊,房委會曾討論助商舖轉型,但亦需平衡區內店舖種類以免惡性競爭。她認同商戶主動轉型求存,但認為合約精神需履行,鼓勵與房委會溝通,相信房委會非「鐵板一塊」。

稱顯租約僵化 倡設變通機制

另一委員兼議員梁文廣認為,事件或反映租約條款僵化,如辦自提點不影響街坊且競爭不大,應設變通機制而非要求遷出。他說,50年辦館如能覓得生存之道,續以平民價售貨便利街坊,助其經營非壞事。

大律師陸偉雄說,租約列明只許經營辦館士多,倘營自提點便屬違約,或考慮到會否阻塞公共空間。他稱,房署所指的辦館士多應為一般零售性質,如認為定義太狹窄,商戶可提司法覆核。

(城市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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