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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任污點證人 食安督察偷樣本判社服 4同事全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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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衛生督察涉於2022至2023年挪取逾80件用作輻射水平檢測的食物樣本自用,包括罐頭法式燉牛肉及水牛芝士,其中一人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並轉任污點證人,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求情及判刑。辯方重申被告「好大機會」遭政府開除,重犯機率低。裁判官最終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服令。

5名被告為劉承軒(35歲)、陳映姍(34歲)、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及李俊禧(37歲),均報稱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陳、林、余、李否認串謀盜竊罪受審脫罪;劉承軒則承認屬交替控罪的盜竊罪,並在審訊擔任污點證人。

裁判官王證瑜早前押後判刑,以待索取劉承軒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昨日進一步求情稱報告內容非常正面,重申被告第一時間認罪,且被告表示很大可能遭政府解僱,認為他重犯機率低,希望法庭按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王官聽罷求情後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服令。

至於4名不認罪被告,王官早前基於未能排除擔任污點證人的劉承軒為求減刑而作不實指控,加上無直接證據顯示廉署在被告家中搜出的食物是涉案食物樣本等,裁定4人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 26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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