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六旬婦涉聆訊時拍攝法官 准保釋候審 (16:36) 發佈於 2 個月 前 2025 年 9 月 25 日 By 明報 一名六旬婦上月底涉嫌在灣仔區域法院聆訊期間拍攝法官,被控一項「禁止在法院處所內作出記錄等」罪。案件今(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1月20日再訊,其間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但不得離港。 被告陸佩玲(65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違反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7條,控罪指他於2025年8月28日,在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區域法院15樓49號庭未經合法授權拍攝法庭內人員的照片,即法官。 相關文章:法庭編輯推介 Up Next 警車司機涉不小心駕駛 傷者入稟向司機及警方索償 (16:36) 不要錯過 北角摩天大廈塌棚壓兩車 (17:02)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地產公司經理收受18萬元利益 判囚30個月 5名分包商各判6至16個月 (20:01) 報稱採訪主任男子涉於旺角偷拍 准保釋候訊 (16:48) 已婚小學男輔導主任認與女童性交候判 (15:45) 機電署高級工程師認洗黑錢等6罪候判 (15:44) 販毒案女被告無作供被定罪提終極上訴 案件押後裁決 (16:46) 一名工程承辦商認偽造報價單 獲准保釋候判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