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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義工非禮男童下體兩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 案件發還重審 (17:10)

42歲男義工2022年在社區組織協會輔導學生功課其間,涉屢次非禮約11歲男童,包括觸弄對方下體。他早前否認3項非禮罪受審,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判監7個月。男義工及律政司早前分別提出上訴,上訴庭今(23日)頒判辭指,原審基於閉路電視鏡頭角度問題,裁定被告兩罪不成立,忽略一些「極有力」證據,包括每當有人轉身望向被告,被告就會「停手」等,遂撤銷兩罪的無罪裁決,發還重審。另外,上訴庭駁回被告就餘下一罪的上訴。
被告何永恒(案發時42歲,中大商學院行政主任),原被控5項非禮罪,惟因事主男童X未能出庭作供,其中兩項控罪存檔法庭。被告否認餘下3罪受審,被裁定其中一項罪名成立,之後被告和律政司分別提上訴。
針對律政司就兩項無罪裁決提出的案件呈述上訴,上訴庭分析,涉案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曾伸手進入X上衣及輕拍X臀部,又指原審沒有辨識一些「極有力」證據,包括但凡有人進入涉案活動室,被告就會「停手」等。上訴庭認為,原審沒有經過小心考慮達致裁決,下令撤銷兩項非禮罪的無罪裁決,被告須就該兩罪在另一區院法官席前重新受審。
至於被告早前獲裁定罪成的一項非禮罪,判辭提及,被告方質疑原審忽略重要證據,包括案發時有其他人在場,以及被告知悉案發現場有監控鏡頭等。上訴庭認為,被告所有動作都在桌面下進行,又說被告漠視監控鏡頭「也毫不為奇」,下令維持該項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