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樺加沙|風暴後宣布「極端情况」免市民冒險上班? 陳國基:視乎市面情况而定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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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強颱風「樺加沙」逐漸逼近香港。天文台料於明日(23日)下午1時至4時發出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政務司長陳國基被問及會否宣布「極端情况」,避免市民冒險上班。陳國基表示,若本周四天氣持續惡劣,將會視乎於情况,「如果有需要用,我們會用」。

陳國基以2018年「山竹」襲港為例,指即使當時三號風球,市面情况仍然欠佳,例如塌樹擋路、水浸,甚至山泥傾瀉,認為當時「不可能叫員工去冒險上班」,若本港面對類似情况,「我們就宣布極端天氣…雖然是三號風球,(但)等於八號風球的處理方法,繼續留在安全的地方」。他強調「有需要我們會用」,同時指政府已有部署,例如清理渠道,當即將改發三號強風信號時,承辦商已經會出動清理市面,希望盡快令市面回復正常。

翻查資料,「極端情况」源於2018年超強颱風「山竹」襲港後,勞工處2019年公布新修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何時屬於極端情况?《守則》提到,如超強颱風持續嚴重影響在職市民有效復工或引起安全問題,例如大規模停電、多個窗戶從高樓大廈墮下致街道情况危險、嚴重山泥傾瀉、廣泛地區水浸,以及多區公共交通服務嚴重受阻等,政府會視乎情况公布「極端情况」。

《守則》提醒僱主與僱員應及早制定「極端情况」出現期間及結束後的工作安排,並建議只要求絕對必需的人員在惡劣天氣或「極端情况」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盡量將在惡劣天氣情况下於工作地點當值的必要人員人數減至最少」,並預早通知有關僱員;但如僱員有返回工作地點上班的需求,僱主應就交通及薪津等預早作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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