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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民建聯倡「新租置」選二三十年樓齡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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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一份《施政報告》周三公布,據悉會重推出售公屋,但細節有別約20年前「租者置其屋計劃」。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陳學鋒說,當年「租置計劃」被指定價太低,民建聯擬議的「租置2.0」以市值約20%至25%定價,估算售價約80萬至100萬元,建議揀選樓齡20至30年屋邨出售。該黨提出應設5年禁售期,避免有人購入公屋單位後即時轉售炒賣。

25%定價 房會監管免權責不清

陳學鋒表示,「租置2.0」既可讓市民安居置業,同時增加政府庫房收入,以一個單位約100萬元為例,料每年可帶來160億元收入。他稱,昔日租置計劃存在權責不清問題,以滴水問題為例,樓上與樓下分別屬出租或出售單位,雙方或互相推卸管理責任,建議由房委會做監管角色,外判管理工作予管理公司。

陳學鋒續說,公共地方如斜坡、球場,由於開放公眾使用,涉及開支龐大,建議改為由房委會負責;而公用部分的維修保養工作則可透過業委會交由管理公司處理。對於出售單位仍要房署包底協助管理,會否令房署開支負擔增加,民建聯稱房署可透過出售公屋增加收入。

至於「租置2.0」試點,陳學鋒說,樓齡定於20至30年,預計涉23.7萬個可供出售單位,亦可於原本設計屬居屋、後來改為公屋的屋苑試行,或在情况複雜且具一定規模的屋苑,如已出售的屋邨商場,重點試驗管理模式。

翻查資料,政府2001年曾將部分居屋轉作出租公屋,包括葵芳葵屏苑、沙田豐穗苑、慈雲山慈民邨二期、天水圍俊宏軒等。

被問到出售公屋會否令公屋輪候時間延長,民建聯新界西南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解釋,私樓單位流轉率約7.9%,公屋流轉率則為0.8%至2%,可見公屋流轉低,而未來5年約有16萬公營房屋單位建成,且政府已覓得足夠土地建屋,相信出售公屋影響極小。

至於出售公屋對綠置居影響,陳學鋒稱現有房屋階梯或過於複雜,長遠而言應取消「綠置居」,「人生有幾多個20年,愈多階梯,愈難走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