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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接548宗涉藥房投訴 有商戶混淆「両變錢」計價單位推銷藥材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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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於過去3年接獲1675宗與藥房及藥妝店有關的投訴,今年首8個月則接獲548宗。消委會稱,有商戶在銷售過程中仍採取具爭議的手法,包括混淆「斤變両」、「両變錢」等計價單位,以及推銷包裝高度相似的影射貨品。消委會提醒藥房及藥店的營運者,若有出售藥材或蔘茸海味等貨物,應清晰標示價格及計價單位,並於交易前主動說明,以減少爭議。

其中一宗個案中,來自新加坡的投訴人一家獲藥妝店不斷推銷藥材,店員提出「買80送5」的優惠,量秤上顯示重量為0.85;投訴人稱店員無提及計價單位,又聲稱見標價為每「両」380元,估計整筆交易約300元,遂同意購買。店員在未有清楚說明計價單位及總價下,已將藥材研磨成粉,要求投訴人支付30,400元。投訴人即場提出疑問,店員才解釋計價單位為「錢」。事主事後向海關投訴,並向消委會求助,經多番調停後獲全額退款。

另一宗個案涉及「影射貨品」。投訴人來自內地,欲購買安宮牛黃丸,獲藥房店員推介一盒「北京安宮牛黃丸」。投訴人認為產品的包裝外觀設計,與其原本心儀的品牌包裝類似,遂付款約2,640元購入3盒,惟返回內地後才發現產品的生產商名稱,與其原屬意品牌的相差一個字,懷疑屬假冒或影射貨。藥房沒有回應該藥品是否影射其他品牌,但願意安排全額退款。

消委會說,若消費者有心儀品牌或貨品,應清晰告知商戶,並可參考該品牌是否設有防偽特徵,仔細比對貨品真偽;如購買藥材或蔘茸海味時,則應先確認計價單位及價格,交易完成後,亦宜即時檢查收據,確認所購貨品名稱、數量及價格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