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張林剛:泰國民主的曼陀羅:絢麗與危機的交織

【明報文章】曼陀羅花雖然絢爛多姿、香味沁人心脾,但曼陀羅作為茄科草本植物,從花蕊、枝葉到果實都充斥毒性,一旦誤食,極易產生幻覺,若不能及時送醫,很可能眩暈致死。這一點像極了民主在泰國的遭遇——民主作為普世價值和外來制度被移植到泰國,從落地那一刻開始,就出現嚴重水土不服,呈現絢麗與危機、榮光與代價相互交織、相互作用的「非意圖後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
泰國政局的風雲突變
今年5月底泰國與柬埔寨在邊境地區短暫交火,兩國關係隨之急轉直下。6月柬方入稟國際法院,尋求國際法院介入。邊境爭端升溫之際,泰國時任總理佩通坦6月15日與柬埔寨前首相洪森通話時失言,通話錄音慘遭泄漏,導致佩通坦飽受泰國輿論和政界撻伐,執政聯盟第二大黨泰自豪黨不僅退出聯合政府,而且提出不信任動議,令佩通坦政權陷入內外夾攻。7月1日憲法法院以違背政治倫理、缺乏政治誠信、侵犯國家利益為由,暫停佩通坦的總理職務,僅保留文化部長虛職。8月29日憲法法院以違反道德準則為由,正式罷黜佩通坦。
繼父親他信和姑姑英祿之後,上任僅一年的佩通坦也在這場「錄音門」政治風波裏黯然下台,成為軍隊、王室與官僚集團之間政治內訌的犧牲品。副總理素里亞代理總理僅3天(7月1到3日)就下台,後由普坦代理。7至9月間三換總理,國家決策如同兒戲。
軍人政府、議會政府與民主政府,在泰國民主化過程中不斷變換,令人眼花撩亂,今天你上台,明天我上台,你方唱罷我登場,政府首腦走馬燈式輪換,政變與反政變相互交織,政府形式在民主與專制之間來回不停地劇烈搖擺,不僅折射出泰國政局的波譎雲詭,也暴露出泰國政治深刻的兩極分化和對立。
泰國的司法專制
從2008年算起,泰國共有6名總理及代總理被政變和憲法法院所推翻或解職,總理儼然成為高危職業!根據泰國現行憲法(2017年版),憲法法院的裁決為終審判決,任何政黨和個人只有服從的義務及責任,不能上訴,更遑論推翻判決,對內閣、政黨、國會、政府機構和社會組織具有強大約束力。因此不少泰國政府首腦一旦被憲法法院裁決不稱職時,通常只有接受和服從的份!
泰國憲法背後隱藏着軍隊和王室的政治算計:上議院(參議院)200名議員大部分由軍方掌控,小部分議席由職業和社會團體所得,軍方及其支持者控制了上議院大部分席次,且包括憲法法院法官在內的多個獨立機構成員都必須得到上議院過半數的同意,再由泰王任命。
換言之,軍方躲在憲法法院背後遙控泰國政局,透過控制立法權和司法權,進而控制了泰國政府(行政權),實現了真正的三權合一,權力分立和制衡有名無實,形式上的民主異化為實質上的專制獨裁。
憲法法院的自我擴權和司法僭越,使泰國司法高度政治化,令其墮落為政治鬥爭工具。憲法法院不是客觀理性地獨立判決、維繫社會公平正義,而是憑藉對憲法及法律的熟稔和解釋,深度干預國家決策和政經發展,甚至不惜以司法取代行政,以非民選的少數法官意志取代人民意志,限制社會自主空間和公民參與,從而削弱人民主權的現代民主原則,形成一種新的專制形式——司法寡頭制(judicial oligarchy)。它服務於軍隊和王室等保守派的特殊利益,而非一般民眾的公共利益,逐漸走到自由法治和憲政民主的對立面,令憲法淪為一紙具文,極大程度削弱了司法和法治公信力,使司法獨立作為民主體制的最後一道防線蕩然無存,嚴重阻礙泰國的民主轉型和民主鞏固。
泰國憲法第二章第6條明確規定:泰王居於應受尊敬和崇拜的地位,任何人不得侵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控或起訴國王;第8條訂明:泰王是國家軍隊的最高統帥;第四章第50條更明確規定:維護君主和君主制是每一個泰國人應盡的公民義務。同時,憲法修正案必須經過不少於三分之一上議院議員批准。而當前上議院被軍隊和王室掌控,他們怎麼可能通過限制自身權益的法案?
權力結構失衡 政治改革無疾而終
泰國軍隊的全稱是泰國皇家軍隊,效忠的是泰王和人民。由於泰王是具體明確的,「人民」卻是一個抽象的集體名詞,無法還原為一個個具體的活生生個體。因此,軍隊「效忠人民」常常讓位於「效忠泰王」;或者說,在軍隊的忠誠排序上,王室優先於人民。所有將領、官員都需要泰王的背書和授權,才能夠得到政治合法性和道義正當性。軍方和王室存在高度重疊的共同利益,極其容易相互勾兌、相互結盟。它們是泰國最大保守派,堅定捍衛自己既得利益,共同對付改革派和進步民眾。
2023年泰國眾議院選舉,前進黨斬獲151個議席,成為眾議院最大黨,其黨魁皮塔尋求跟為泰黨、團結自由黨、公平黨等進步政黨合作,意圖組建一個不受軍方控制的大聯合政府。皮塔和前進黨的鮮明改革派及進步主義色彩,令軍方如臨大敵。受軍方控制的上議院聯合保守派議員,連續兩次杯葛皮塔的總理提名,導致身為改革派的皮塔遲遲無法獲得過半數支持,新內閣難產,泰國陷入權力真空。2024年8月7日,前進黨因在選舉過程中許諾修改「冒犯君主法」,被污名化推翻君主立憲制,涉嫌違憲,遭憲法法院強制解散,黨魁皮塔被褫奪公職,10年內禁止從政。一顆冉冉升起的政治新星驟然隕落,政治改革和制度創新無疾而終。
總之,泰國的權力結構始終處於失衡狀態,王權與軍權相互結盟來遏制、阻擊民權,遲遲無法達至政治力量的相對均衡,妥協和包容無從談起,更遑論發展及鞏固一個分享和制衡權力的遊戲規則,並使各方政治勢力對此形成政治共識和政治默契。因此,泰國民主很容易發生脆斷。這是泰國自民主轉型以來,軍事政變頻仍、社會衝突不斷、政治暴力叢生、民主屢次夭折,與憲政民主之現代文明秩序漸行漸遠的政治學根源所在!
作者是歷史社會學學者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張林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