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等案,昨天(9月8日)交齊7000萬元新台幣(約1796萬港元)保釋金後,得以離開看守所。台北地檢署不服柯文哲交保裁定,今天(9月9日)提起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今年1月2日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3個月,並先後裁定自4月2日、6月2日、8月2日起各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這次羈押期限為10月1日期滿。柯文哲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法院9月5日裁定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7000萬元新台幣保證金,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居所地,限制出境、出海8月,均需配戴電子腳鐐等。
柯文哲8日同意由妻子陳佩琪辦理後續交保程序,於8日下午離開法院。(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