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認識港美穩定幣監管異同

【明報專訊】其他有穩定幣監管機制的地區方面,孖士打律師行合伙人柯倩文稱,如新加坡、美國及歐盟地區,只容許獲發牌或認可的指定種類的機構發行法幣穩定幣,而香港、新加坡、美國及歐盟地區的監管機制有相近也有不同之處,其中香港、新加坡及美國的監管機制明確涵蓋穩定幣,而歐盟地區的監管機制則適用於電子金錢代幣 (e-money tokens) ,當中可包括穩定幣,但各地的監管概念及原則基本相同,包括:
(i)規定只容許獲發牌或認可機構進行發行穩定幣相關業務;
(ii)規定發行機構須就其發行的穩定幣保存最少等同於仍在流通而尚未贖回的穩定幣面值的合資格儲備資產,並須遵守儲備資產的管理規定 (包括資產隔離及保安);及
(iii)規定穩定幣持有人有權以面值贖回其持有的穩定幣。
[拆解 穩定幣(系列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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