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方可成:特朗普與派拉蒙和解:商業媒體的Achilles heel

【明報文章】上周,美國新聞界廣受關注的一樁官司有了結果: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母公司派拉蒙(Paramount),同意向總統特朗普支付1600萬美元費用,以換取特朗普撤回對該公司的起訴。
和解消息一出,新聞界集體表達失望和憤怒。這既是因為特朗普其實並無勝訴的可能,也是因為,這1600萬美元羞辱的,是美國新聞界最具標誌性和公信力的金字招牌。
一樁特朗普不可能贏的官司
這樁官司的由來,是CBS旗下的王牌新聞節目《60分鐘》(60 Minutes)去年在總統大選前,對總統候選人賀錦麗的專訪。
《60分鐘》創辦於1968年,被譽為全球最具影響力和公信力的電視新聞節目之一。它以深度調查、獨家專訪和敏銳的時事評論著稱,開創了「新聞雜誌」這一電視報道新形態,推動了全球電視新聞從單一的資訊播報,向深度調查、專題報道和多元敘述的轉型。
半個多世紀以來,《60分鐘》不僅屢獲艾美獎(Emmy Awards)、皮博迪獎(Peabody Awards)等諸多榮譽,還以其高收視率,及真實、獨立的新聞追求,影響了一代又一代觀眾,常年位居新聞節目收視率榜首。該節目曾報道無數重大事件、採訪過許多政商名流與普通百姓,成為美國乃至世界新聞界的金字招牌。《60分鐘》的成功,還引發全世界新聞界競相模仿,其中包括中國中央電視台的《東方時空》。
去年大選前,《60分鐘》依循慣例,採訪了兩名總統候選人。對賀錦麗的採訪播出後,特朗普及其團隊指摘《60分鐘》對採訪內容做了「斷章取義」的剪輯。他們認為,賀錦麗關於以色列問題的完整答覆被人為拆分,一部分內容在Face the Nation節目預告中播出,另外一小段則出現於《60分鐘》正式節目裏,導致公眾無法得到她的完整觀點。
特朗普方面據此聲稱,這種剪輯方式有意美化賀錦麗形象,影響了選民對她的真實判斷,涉嫌「選舉干預」和「新聞歪曲」。很快,特朗普就將CBS告上法庭,並索賠100億美元。
但是,無論從哪種角度來看,這樁官司都是沒有根據的。
在新聞業務操作方面,由於節目時長有限,電視台將受訪者的長段回答剪輯成不同片段,於不同節目播出,這是很慣常的操作。後來公布出來的完整採訪紀錄,也的確顯示CBS做的剪輯只是正常做法,沒有任何刻意扭曲、斷章取義的地方。
在法律方面,由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特朗普更是沒有什麼勝訴的可能。當時,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Rebecca Tushnet曾經表示:這樁官司是「荒謬的垃圾,應該被群嘲」。
和解背後的商業動機
然而,就是這樣一樁無稽的、沒有任何勝算的官司,卻讓特朗普拿到1600萬美元和解金,更讓他在新聞界面前耀武揚威了一把。
作為CBS的母公司,派拉蒙為什麼要在近乎沒有敗訴可能的情况下,選擇讓旗下金字招牌蒙羞?
有人猜測,這可能是因為在美國打官司曠日持久、花費很高,還不如早早和解了事。但這並不是最重要原因。
實際上,問題既不出在《60分鐘》,也跟訴訟費用無關,而是派拉蒙自身的原因——這家公司正處於與荷李活Skydance Media公司高達80億美元的併購案談判關鍵期。這樁交易要能夠落實,必須得到特朗普政府的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批准。派拉蒙公司高層擔心,若不妥善解決與總統的糾紛,可能影響併購進程,甚至危及公司未來發展。
所以,這完全是一宗母公司為了自身利益而犧牲旗下新聞品牌的案例。和解消息傳出後,參議員Ron Wyden公開發出辛辣的評論:派拉蒙剛剛向特朗普支付了一筆「賄賂(bribe)」,以換取併購通行證。
與派拉蒙案類似,迪士尼旗下的美國廣播公司(ABC)去年也向特朗普支付1500萬美元,以了結其針對新聞主播George Stephanopoulos的誹謗訴訟。
兩大媒體巨頭的妥協,被業界認為嚴重損害了新聞獨立性,標誌着美國主流媒體在面對權力干預時的軟弱。而它們如此軟弱的根本原因,是作為商業巨頭的母公司之逐利動機使然。也就是說,商業成了這兩個案例當中的「Achilles heel」(致命傷)。法律本來可以為新聞自由提供保護,惟商業利益卻使媒體公司主動低頭。
於全世界範圍,商業媒體都是媒體形態的主流。商業運行的方式,為媒體日常運轉和報道空間提供了相當程度的支持。但正如派拉蒙案所展示的,商業媒體也有自己的弱點和局限。
當新聞倫理與企業利潤發生衝突
早在1958年,CBS傳奇主播Edward R. Murrow就提出警告:新聞、廣告和娛樂三者,如果在同一家機構裏面被混為一談,塵埃將永遠無法落定。他擔憂,企業高管往往出身於銷售、廣告,而非新聞,對新聞業務缺乏足夠理解和重視,最終將導致新聞判斷被利潤、併購、股價等因素左右。
這是非常有預見性的觀點,於半個多世紀後的今天得到驗證。因此新聞界有不少人呼籲:當新聞專業倫理與企業利潤發生衝突時,新聞專業倫理應當優先,而不是企業利潤。這背後有一個重要理由是:美國憲法給新聞界賦予了特殊保護,因此新聞業不應該是一種普通的逐利行業。
有人甚至設想,媒體公司的股票招股說明書應該明確寫上:投資本公司,即意味着支持我們的新聞獨立和公共責任——如果你的投資收益有一部分將用來捍衛新聞自由,哪怕這會帶來財務壓力,也請你不要感到驚訝。當然,這還只是一種設想,並沒有媒體公司真的這麼做。
也有人以商業世界的機制來發出聲音——自由新聞基金會(Freedom of the Press Foundation)作為派拉蒙股東,醞釀起訴董事會,指控他們違反了對股東的受託責任,涉嫌以非法手段換取公司利益。雖然法律專家普遍認為此類訴訟勝算不大,但這至少是一種向商業巨頭施加壓力的姿態。
曾任CBS新聞主播、《60分鐘》資深記者的Dan Rather感慨:特朗普現在可以令正常行使憲法權利的新聞行業支付巨款,這是對整個國家未來走向的警示——如果主流媒體繼續在權力面前下跪、停止監督權力,最終輸掉的是每一個人。
的確,雖然派拉蒙案和解了,但嘗到甜頭的特朗普一定不會停下他霸凌新聞界的嘗試。一次屈服的後果,可能是許多次的退讓,甚至是一連串骨牌的倒下。而要守住陣地,就需要認真思考如何保護商業媒體的Achilles heel。
作者是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助理教授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方可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