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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疑遭警員箍頸後亡 事主於救護車中有正常意識 惟急症室醫生稱個案緊急 (16:44)
的士司機2012年疑遭警員箍頸後癱瘓近一個月後不治,死因庭今日(18日)繼續展開研訊。事發時救護車主管供稱,他在車上兩度評估事主的昏迷指數,皆為有正常意識,而事主並非危急個案,到院後需入分流站。惟時任急症室醫生供稱,事主個案緊急,她與專科醫生早在急症室內等候事主,並且救護員匯報在送院途中,事主清醒度下降。
前救護隊目李志誠續作供,稱事主陳輝旺(65歲)在救護車上,就額頭及四肢共7處傷口感到痛楚,未提及頸部有痛,其維生指數沒有異常。李自言,他不會按壓事主頸部,因可能造成二次傷害。至於事主在救護車上兩度被評估有正常意識,但入院後醫生卻評估為嚴重昏迷。李回應,他不知道醫生診斷,並形容事主在救護車上「似攰、反應慢」,但仍清醒。
李又稱,他不能繞過分流站,將陳直送入急症室,除非其情況危急及有預先通知控制室及醫院。有陪審員關注,病人在救護車內需否佩戴安全帶。李稱需要佩戴安全帶,且行車途中不會輕易解開病人的安全帶。該陪審員追問,事主下車時俯卧擔架牀上,故他理應上車之前,已被翻身成俯卧姿勢。李稱有可能。
時任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醫生周曉慧在庭上讀出報告,指事發的2012年11月11日晚,救護員稱事主被乘客打傷,但能夠走動,而事主在救護車上時,其清醒度下降。當事主進入急症室後,其格拉斯哥昏迷指數為3分,其後為4分,事主隨後轉移入病房。周表示,當時救護員將事主推入急症室內,並向醫生匯報事主的清醒度一度下降。周又指,事主個案緊急,由一名比她資深的專科醫生主理,周負責記錄及處理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