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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涉詐騙警察儲蓄5.7萬元貸款 自稱按儲蓄互助社職員指示填表申請 (16:41)
時任警員涉隱瞞曾向6間財務公司借貸逾50萬元,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批出逾5.7萬元貸款,遭廉署落案起訴一項欺詐罪,案件今(1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王證瑜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他自辯表示,曾致電儲蓄互助社查問如何申請貸款,並按職員指示填寫申請表。
庭上透露,被告馬偉昌(47歲)於1996年加入警隊,案發2019年任職警員,現已離開警隊。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他1997年成為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的社員,擔任警員時月入逾3.6萬元。
根據承認事實,被告2014年至2019年間分別與大眾財務有限公司、亞洲聯合財務有限公司、好好景財務有限公司、銀堡(亞洲)有限公司、海德國際財務有限公司及匯駿財務有限公司,簽訂共6份貸款合約,取得共逾50萬元貸款。2017年12月,被告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5萬元貸款,獲批申請。
控罪發生在2019年7月,被告再獲警察儲蓄互助社批出57060元貸款,每月還款1889元,還款期為3年。他申請這筆貸款時,尚未償還上述6間財務機構的貸款,而每月還款額逾2.4萬元。
控方完成舉證後,裁判官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他自辯表示,2017年曾致電警察儲蓄互助社查詢,其後預約上門填寫貸款申請表。他表示,當時不懂分辨「貸款金額未清還」一欄,代表他未償還的貸款抑或罰款,「職員叫我填有,我就按指示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