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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疑遭警員箍頸後亡 警長供稱事主留醫時難執筆寫字 拒絕警方通知家人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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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2012年疑遭警員箍頸後癱瘓近一個月後不治,死因庭今日(17日)繼續展開研訊。前警署警長供稱,事發後他向警長羅偉民問起有關事主的傷勢,對方匯報事主「手腳損咗」,令他以為事主很快會出院,結果事主多日仍留醫。當他親身到醫院處理事主的擔保手續,事主卧病床上,難以執筆寫字,並拒絕警方通知其家人。

退休警署警長林國華於庭上讀出供辭,指事發的2012年11月11日,他於油麻地警署擔任值日官,並為事主陳輝旺(終年65歲)涉毆打乘客一案的主管。同月13日,林到醫院處理事主的擔保手續。兩天後,事主的妻女到警署了解事件。後來,乘客向警方稱只受輕傷,不再追究,林遂向上級建議釋放事主,並獲批准。

在家屬方提問下,林憶述,警長羅偉民向他匯報事主的傷勢為「手腳損咗」,林起初以為事主很快出院,但事實為事主留醫多日。林認為需了解事主因何故留醫,及其家人資料,向上級請示,破例親身到醫院為事主辦理擔保。當時事主躺在病床,言談及思考皆正常。事主見面便說「我冇打人,因為乘客冇畀錢,我先追出去」。

林著事主在擔保紙上簽名,惟事主稱「寫字好難,好辛苦」。林讓事主打指紋作實,事主亦嘗試簽字,但剛寫完「陳」字便喊辛苦。林問起事主的家人。事主自稱喪偶,只得一名兒子。林稱「你情況唔樂觀,叫你嗰仔嚟睇你」,並問其兒子的聯絡方法。惟事主聽後激動稱「你唔好搞我嗰仔」,然後裝出緊閉雙目及嘴巴的樣子。林見沒辦法,便返回警署。

家屬方指出,當日兩人見面後,事主出現突發的頸痛、腳痛及身體虛弱。林稱當日是他與事主唯一一次見面,他目測認為事主狀況不樂觀,但他不知道事主頸椎有事。林又稱,他遇過不少被捕人士拒絕讓警方代為通知他們家人,一般只有被捕人士陷入昏迷、未成年或是智障,他才會無視被捕人士的意願下通知他們家人,但事主並非前述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