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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漢涉扼斃32歲精神病女兒 幼女供稱事主曾向正睡覺母親擲剪刀 (16:36)

七旬男保安涉在家中徒扼斃患32歲精神病女兒,因而被控謀殺,案件今(17日)在高院續審。被告幼女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稱事主2015年後精神狀態轉差,會在家中大吵大鬧,「通常爸爸都忍耐」,她則「忍受唔到」,3年後搬走。幼女指,她搬走後事主情況愈來愈差,試過把剪刀擲向正在睡覺的母親,又阻止被告回家,被告因而會「匿喺後樓梯」,當時家中情況令他擔心「隨時有一個炸彈會爆」。
控方昨完成舉證,辯方今確認被告陳桂生(案發時70歲,保安員)不作供,但辯方會傳召精神科醫生李卓穎,以及被告幼女陳杏秀作供。陳杏秀供稱,本案事主、胞姊陳杏詩2015年開始失業,自此精神狀態愈來愈差,若有人觸碰事主的物品,她便會大吵大鬧,事主亦會「管住屋企啲嘢,唔俾我哋喺客廳食飯」。
陳杏秀提到,她和父母都會和事主爭執,「通常爸爸都忍耐,唔會話拗得好犀利」,然後在爭執過後「落街」;她則跟事主爭吵得「好犀利」,加上曾被事主阻止在家中吃飯,最終「忍受唔到」,於2018年搬走。陳憶述搬走原因時一度哽咽及拭淚。
陳杏秀續謂,搬走後,她會跟被告通電話及相約對方吃飯,其間有問及家中狀況,被告往往「默默咁承受,唔想我哋擔心」,到後來疫情爆發,「冇得落街」,使她憂慮被告的處境;與此同時,習慣日夜顛倒的事主狀况轉差,在家中說話愈來愈粗俗、試過在半夜把剪刀擲向正在睡覺的母親、打瘀母親手臂,以及不許被告上廁所及回家。陳提到,被告因而會「匿喺後樓梯」,她另從母親得知被告試過半夜離開家中,最終因天氣寒冷抱恙,當時家中情況令她「好擔心」。
另一方面,辯方專家證人李卓穎供稱,在新冠疫情下,患中度適應障礙症的被告因擔心染疫、未能如常飲茶,加上在家中受到肢體虐待和辱罵等,令他承受額外壓力。李亦提到,案發前事主阻被告小便等行為,令被告承受更大壓力,更難控制自己。辯方舉證完畢,控辯雙方明起作結案陳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