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涉駕退役警車非法賽車被控4罪 男子准保釋8月11日再訊 (12:57)

29歲男子涉上月凌晨駕駛退役警車,與另外7名男子同在荃灣與九龍灣之間非法賽車。駕退役警車的男子被控假冒公職人員等4罪,案件今(14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11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5萬元保釋。
被告李健煒(29歲,報稱測量員)被控各一項非法賽車、假冒公職人員、僞造文件(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辯方申請保釋,獲梁官批准。被告須遵守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及車牌、居於報稱地址、改變地址前24小時通知警方、遵守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5天。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5年5月17日,在香港沿荃灣路(東行)經龍翔道往九龍灣未經警務處處長書面同意,參與車輛之間在香港沿荃灣路(東行)經龍翔道往九龍灣的道路上的速度競賽或試驗;同日同地假冒公職人員,即駕駛一輛貼有香港警察標誌及裝有香港警察交通警裝備的車輛沿荃灣路(東行)經龍翔道前往九龍灣,並於期間響起警察緊急警示燈及響號,假冒屬香港警務處的公職人員;同日同地意圖欺詐而使用文件,即一個虛假車輛登記號碼,而該文件屬《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111(2)條所指的文件;同日同地使用有虛假車輛登記號碼的私家車,而當時就他對該車輛使用沒有備有一分有效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