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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裔父母涉劇烈搖晃幼子致頭部重傷不治 遭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 (17:22)

一對孟加拉裔父母涉於2019年虐待及謀殺一個月大的兒子,同被控一項謀殺及一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案件今(10日)在高等法院續審。4女3男陪審團早上退庭商議約4小時後,於下午一致裁定兩名被告謀殺及殘暴對待兒童罪罪成。法官胡雅文把案件押後至明早判刑,兩名被告還押候判。
被告HOSSAIN Md. Imran(32歲)及AKTER Mrs Farzana(28歲)同報稱無業,他們均否認於2019年8月30日謀殺Hossain Iyman(何義文),及於同年8月8至24日殘暴對待他。兩人今被裁定全部罪成後表現平靜。
綜合控方開案陳辭及控辯雙方承認事實,事主何義文2019年7月8日在香港出生,與兩名被告及22個月大的哥哥同住於約100呎劏房。
同年8月24日,事主昏迷,兩名被告把他送院,醫生經診斷後發現其臉頰及前額有瘀傷、鼻子擦傷,大腿及肋骨有多處骨折,頭部亦受重傷,傷勢包括顱內出血、腦部腫脹和腦細胞受損,最終院方基於傷勢可疑報警。翌日,警方拘捕兩名被告。同月30日,只有53日大的事主離世,驗屍結果顯示,他身上1條左邊肋骨及7條右邊肋骨骨折,其頭部傷勢導致他死亡。
控方表示,兩名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試圖把長子形容為有妒忌心及頑皮、多次傷害弟弟的男孩,並聲稱於8月24日目睹長子躺在哭泣的事主身上,猜測長子曾經從行李箱跳到事主身上,認為事主身上傷勢跟他們無關。
控方認為,年幼的長子根本沒能力對事主造成如此嚴重的傷害,加上事主由父母照顧、在家中受傷,推斷有關傷勢由父母造成,並控告兩人謀殺。此外,控方表示,事主出生一個月後,體重由2.42公斤增至3.5公斤,惟在2019年8月8日至24日期間體重沒增長,而且事主體溫異常,身上亦有紅腫和咬痕,因此控以兩名被告殘暴對待兒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