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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懲教助理瞞債騙貸近90萬認欺詐候懲 至少30萬元貸款仍未還清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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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時任懲教助理藉隱瞞個人債務,在三年內先後多次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三間財務機構批出九筆貸款共逾89萬元,早前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案件今(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承認9項欺詐罪名,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6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案情披露,被告至今仍未還清上述貸款,涉款最少逾30萬元。

文偉傑,49歲,懲教署時任一級懲教助理;他原被控17項欺詐罪名,涉及申請17筆合共150萬元的貸款時作出虛假陳述,承認其中9項欺詐罪,另外8項相類罪名獲控方撤銷。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案發時駐守東頭懲教所,先後多次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多間財務機構申請貸款,包括於2020年11月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申請一筆9.4萬元的貸款,但在貸款申請表上隱瞞他未清還的貸款,最終獲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該筆貸款。

被告又以相類欺詐手段,向三間財務機構申請另外八筆貸款,在貸款申請表上訛稱已披露所有債務,詐騙該三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八筆貸款共80萬元,每筆為數三萬元至逾14萬元。

廉署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展開調查而揭發相關罪行。如被告在申請上述九筆貸款時披露所有債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該三間財務機構便不會向他批出該等貸款。調查發現,被告至今仍未還清上述貸款,涉款最少逾30萬元。

廉署發言人指,公務員隊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支柱,公務員維持廉潔奉公因此至為重要。廉署一直透過宣傳教育,協助公務員保持高度誠信,並提醒公務員必須注意審慎理財,維護廉潔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