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涉協助潛逃者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 國安處拘兩男 據悉為郭父親及兄長 (13:09)

發佈於

警方國安處於前日(4月30日)在將軍澳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名分別35歲及68歲男子,涉嫌協助「潛逃者」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其中68歲男子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案件將於今日(2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而另一名被捕男子則獲准保釋候查。據悉,兩名被捕人為郭鳳儀的父親及兄長。

今次是警方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內,針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中的「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拘捕協助處理「指明潛逃者」在港財產的犯罪嫌疑人。消息指,被捕兩人分別郭鳳儀的父親及二哥,警方發現郭父等人早前曾到海外與郭鳳儀見面,其後展開調查,得知郭父回港後協助處理郭在港的保單事宜,於是在日前採取拘捕行動。

據了解,郭父擬幫助郭鳳儀在其保險單內提取近10萬元的現金結餘,並於本年初向保險公司提供多份聲稱載有他及郭鳳儀簽名的表格,而郭的二哥亦在該保險公司任職,不排除有人利用職權及保險行業知識,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財產。

警方說,是次行動向社會傳遞一個明確信息,任何企圖挑戰國家安全的行為均會被追究,而協助「指明潛逃者」的人亦必定受到法律制裁,勸喻潛逃者的親友或關聯人士切勿以身試法,所有潛逃者更應及早回頭是岸、從速回港自首。警方亦提醒,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的資金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