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國際 李在明涉違公職選舉法上訴得直改判無罪 (16:44) 發佈於 8 個月 前 2025 年 3 月 26 日 By 明報 韓國首爾最高法院周三(26日)宣判,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違反公職選舉法上訴得直,裁定所有指控「無罪」。 李在明被指於2021年參加總統選舉期間,涉嫌就個人所涉貪污弊案發表不實言論誤導選民決定,去年11月,初審法官判處他監禁1年及緩刑兩年。此刑法可使他失去國會議席及10年參選權,包括代表反對派參選總統。他隨後提出上訴。 李在明在上訴裁決後向支持者表示,對法院依據事實和公義作出正確判斷感到欣慰,斥責政府浪費公共資源試圖起訴他,而不是將資源用作改善民眾生活上。(韓聯社/路透社) 相關文章:共同民主黨李在明編輯推介韓國 Up Next 韓官方調查﹕跨國收養兒童涉侵犯人權 籲政府道歉 (01:09) 不要錯過 韓國山火燒毀千年古剎 威脅世界文化遺產 (21:34)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借韓流東風外銷 韓食難掩本土經營困境 韓房產外籍持有者 中國人佔56.6% 韓史上最大網絡性犯罪案 33歲主腦囚終身 李在明G20峰會與李強會晤 冀早日訪華 (14:26) 韓客輪觸礁 船上267人獲救 客輪今早歸港【短片】 (09:28) 韓國貨車衝入市場 2死18傷 (14:00)